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碳交易艰难起航

2013-12-20 10:48:31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   作者: 刘俊卿  

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利于推动中国能源结构转型,实现低碳化发展。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开市锣”,11月28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开市。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成功购买京能集团2万吨碳配额,完成了首笔碳排放权交易。

而就在两笔线下交易进行签约的同时,大屏幕上也开始实时滚动线上交易的信息。在屏幕的右侧,绿色的字体显示出4笔“卖出”交易的挂单,等待买家。随后的5分钟内,挂单交易迅速从4个变成了2个,2笔线上交易已经成交了。

北京碳交易所董事长杜少中介绍说,当日上午休市,北京碳交易总成交量达4.08万吨,成交额204.1万元;场外转让均价50元每吨,线上公开交易均价51.25元每吨。

早在两年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7省市纷纷绘制碳交易试点路线图,而今随着北京和上海两大交易所的开市,中国碳交易市场渐行渐近。

不过,要建立一个真正的碳交易市场并形成全国规模,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排放配额分配办法以及价格机制形成等环节存在诸多挑战。

“数字”游戏

交易标的只是一个被认可的数字。

虽然数年前碳交易就已在中国兴起,但时至今日,这个概念对很多人来说依然陌生。

碳交易的产生源于《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为了防止全球气候变暖,《京都议定书》规定,在2008年至2012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为了减轻这些国家的减排压力,京都议定书还确立了一些灵活机制,清洁能源机制(CDM)就是其中之一。

正是基于CDM,受到二氧化碳减排约束的发达国家的企业和政府机构,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或者资金投入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合作,从而获得该项目降低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抵扣其自身的排放量限额。至此,二氧化碳排放量才成为有价格的、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与传统意义上的交易不同,碳交易过程中并不存在实际的物品交换,就是说,买卖的并不是二氧化碳本身。

由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国际义务,要降低同样额度的碳排放量,发达工业国家在本国实施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在发展中国家,于是,在过去的几年里,越来越多的发达工业国家来到中国寻求清洁发展合作项目,中国企业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际碳交易的活动中。如今,国内的碳交易试点才刚刚开始,CDM这个随同《京都议定书》产生的市场机制,同《京都议定书》一样名存实亡。

有场无市同样是当前国内碳交易市场面临的突出问题。几个月前,深圳碳交所开闸对碳排放进行实质性交易,635家工业企业和200家大型公共建筑被纳入碳排放交易试点,成为国内首批碳排放受控企业。分配了2013年到2015年三年的排放配额。碳市场开放以来,碳交易价格也是呈上升趋势。深圳市碳交易累计成交量已接近12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达到747万元,最低成交价每吨28元,最高达到每吨130元,超过了欧洲碳交易市场的价格。为了促成成交,深圳试点采用总量控制下的强制性交易,寄望于通过政府行政力量,达到碳市场买卖的繁荣。而从目前的交易情况来看,控制减排企业的交易活跃度一般,整体交易量较小。

正文未完,请点击分页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