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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六问

2014-03-24 09:59:00 北京商报   作者: 王晔君 马骏昊  

“加强核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为主题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于3月24日-25日在荷兰海牙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首次出席核安全峰会,并将提出中国的“核安全观”。在业界看来,同样因为核安全而沉默多时的核电发展或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国内目前的核电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就此,北京商报记者从电站现状、“出海”难题等六方面对其进行了全面梳理,六项发问揭示当前国内的核电现状。

王飞/制图

问之“差距”

中国核电发展情况究竟如何

上世纪70年代初,我国内地核电开始起步。1984年第一座自主设计和建造的核电站——秦山核电站破土动工,至1991年12月15日成功并网。

中国核电从自行设计、建造第一座30万千瓦秦山核电站起,目前已建成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和江苏田湾三个核电基地,截至2013年8月底,共有17台机组相继投入商业运行,总装机容量约1475万千瓦。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的数据,早在2011年,全球在运行的核电机组共442个,核电发电量约占全球发电总量的16%。且当时几大全球核电强国拥有的机组数量就已是中国的数倍,具体为美国104个、法国58个、日本54个(世界核工业联合会公布的数字为55)、俄罗斯32个、韩国21个、印度20个。

由于各国发展阶段不同,核电占比差异巨大。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核电占电力比重普遍在20%以上,法国电力75%来自核电,美国电力20%来自核电;印度、巴西、中国、南非、墨西哥等中等发展中国家,核电比例均不足5%。

联合国原子能机构统计了全球范围内最大的17个核能发电国,基于2012年核能发电量,美国排名第1,中国排名第6;不过核电发电的占比方面,法国排名第1,中国排名几乎垫底。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核电仅占总发电量的2.1%,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虽然我国核电起步较晚,但是目前在建装机居世界首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建核电机组31台,约占全球在建核电机组的40%。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此前表示,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预测,未来20年内全球将新增80-90台核电机组,这个数字甚至可能更大。他特别指出,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等国家已经制订了大规模的核电发展计划。孟加拉、尼日利亚和越南等国也决定引进核电。

今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2014年,新增核电装机864万千瓦,较2013年实际新增221万千瓦,增加近3倍。

“目前我国核电总体处于总量不低、占比垫底的阶段,核电技术处于中等偏上水平。随着治理雾霾、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推进,核电发展将逐渐复苏,在发电中占比有望稳步提升,装机容量也将快速增长,但是在技术、经验方面仍与发达国家存在不小差距。”林伯强说。

问之“安全”

技术能与安全画等号吗

2011年福岛核泄漏事件发生后,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各国核电发展关注的焦点。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业内认为,虽然目前核电技术是安全的关键因素,但技术并不等于安全,还需要配套管理、完善法律法规等,这样核电安全才有保障。

今年“两会”上,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委员表示,由中广核和中核共同研发的、我国目前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得到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核安全局认可,现已进入施工设计阶段。贺禹说,我国发展核电是在其他国家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突破,执行的是世界最高、最新的安全标准。

林伯强认为,虽然三代核电技术较二代更加安全,但是技术只是安全的一个重要指标,核电的安全还要看运行记录、配套管理、人才等,现在我国虽然研制成功了第三代核电技术,但是并不能说核电安全就高枕无忧了,目前我国核电技术、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都还有一定差距。

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也指出,与美日俄相比,中国核电发展经验尚少,已经投运的15台机组,全部运行记录也就100堆年左右,还不到全世界运行堆年的1%。如果就此断言“中国核电是安全、可靠的”,还为时过早。

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其2013年度回顾报告中指出,从全球437座核电站的性能指标数据来看,运营的安全度仍然很高。这些核电站中,有162座已经运营超过30年,22座运营超过40年。

此外,在核电安全监管方面,我国的法律建设也明显滞后。据报道,中国核物理学会副理事长朱志远日前表示,中国作为世界上在建核电规模最大的国家,有必要尽早制定《核安全法》,依法监督和保障核能资源的安全利用。

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借日本福岛核事故三周年之际,近日在京发布了《中国核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议》报告。报告认为,目前中国核电在建规模已居世界第一,应该加强《核安全法》的速度,尽快用法律的制度来保障中国核电的发展安全。同时应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和企业在核安全方面的责任与安全的要求,并且要把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也纳入到法律的体制中。

值得欣慰的是,国内核领域法律制定或将出现新的进展。中国核能行业协会高级工程师兰自勇介绍,由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的《核安全法》编制和起草工作在2013年重新启动,重点关注核事故赔偿机制。去年11月,《核安全法》已有两份草案,并被送交、上报人大相关部门,被列入十二届人大二类立法项目,这比此前2012年工信部国防科工局牵头制定的《原子能法》(属于三类立法项目)级别更高。据悉,草案在反复征求意见并做进一步修订后有望出台。

“虽然核电技术在不断进步,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核电风险很难完全避免掉,因此建议不要过快发展核电,发展过快会造成风险飙升。为了降低核电风险,建议我国核电发展采取总量控制原则,核电机组数量控制在50个左右,按每个机组运行寿命40年,发电堆年控制在2000左右,这个范围还相对安全,以后淘汰一个核机组,再新增一个。”何祚庥说。

问之“格局”

中国谁在做核电

上世纪80年代初,以秦山核电站和大亚湾核电站为标志,拉开了中国核电发展的序幕,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核电企业从曾经的一枝独秀逐渐演变成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国核技)为龙头的三足鼎立局面。中核是在国资委网站上一直排名前三的央企;中广核是地处深圳的老牌核电企业,曾经创造了核电历史上无数的第一;国核技比较稚嫩,实力稍弱。

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全球的核电发展也陷入了一段沉默期。2012年,中国核电发展逐步恢复,在业界看来,虽然核电前期投入较大,但其单位效益较高,尤以其较为突出的清洁效应,发展前景一直被看好。近两年来,国内的相关企业纷纷加码核电业务,争抢之势越发高涨。

林伯强介绍说,目前,虽然中核、中广核、国核技三家公司组成的三足鼎立局面尚未改变,“从技术上讲,这三家地位还较难撼动,但是从电站建设上,中电投等企业的发展势头格外强劲”。林伯强说。据了解,大唐、华能、中电投等能源企业已经积极展开选址工作,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此外,三峡集团和华润集团等新央企也开始介入到核电领域。很多企业还采取了与巨头合作的方式加码拓展核电领域势力范围。3月18日,华电集团公司与中核在京签署有关核电项目合作协议。

问之“走出去”

中国核电为何“出国难”

去年10月,国家能源局公布《服务核电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首次提出核电“走出去”战略:对核电企业“走出去”给予方向性指引,并推动将核电“走出去”作为我国与潜在核电输入国双边政治、经济交往的重要议题。这为核电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2012年,中国两家核企各自联手法国阿海珐和美国西屋参与竞购英国Horizon核电项目,当时曾有评论称,“中国正处核电内涝状态,产能严重过剩,国内核电企业向海外市场延伸,正是缓解压力的明智之举”。然而,这种各自为战的策略,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与其他核电列强的竞争能力。最终,这一被多方看好的收购被日本最大工业电子设备制造商日立横刀拦下,致使中国两核电企业无缘此项目。

截至目前,中国核电在“走出去”上成绩依然比较惨淡,根据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资料,直至去年,中核承建的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2、3号机组开工建设;中广核与罗马尼亚达成合作开发切尔纳沃德核电站3、4号机组意向。此外,除巴基斯坦恰希玛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为中国自行设计和建造外,在大型百万千瓦级核电的出口领域,中国还是空白。

有专家分析认为,中国核电在自主技术方面的缺失成为中国核电巨头无缘海外项目的重要原因,“中国核电的部分相关技术主要来自外国,因没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很难走向世界市场”。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成昆进一步表示,要“走出去”,“首先要拥有核电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没有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外面就只能当小伙伴”。

在林伯强看来,虽然各企业纷纷抛出“三代核技术”概念,但是如果缺乏实际项目的支撑,走出去还是面临着较难得到外国接受的尴尬。也因此,在上述贺禹等11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国家尽快批准在国内开工建设,并加快推动其“走出去”。

除了核心技术缺失引发的国内企业在出海路上处于畏手畏脚,强大的海外竞争对手同样增加了国内核电企业们的压力。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认为,中国核电在海外扩张过程中将遇到来自欧美和日本核电企业的激烈竞争,能否脱颖而出还需要比较综合实力,尤其是在核电涉及敏感问题之时,中国核电企业很难占到便宜。“未来中国核电巨头海外扩张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海外市场的增长预期恐难达到。”

为了应对强势的对手,中国核电企业们选择了抱团,1月15日,由中核、国核技、中广核等三家核电企业联合发起,核电技术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装备制造、工程咨询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等14家单位参加,成立了中国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产业联盟。对此,一核电行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出海拼的是核心技术,如果这一点做不到,抱团起到的作用有限。

问之“重启”

核电重启之后的前景几何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核电建设一度陷入低潮。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标志着中国核电正式重启。

但重启后的中国核电也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建设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的基本方针。

何祚庥表示,决定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主要是从安全角度考虑,核电站建在沿海地区风险相对较低。“但由于核电站沿海建设要求较高,往往一个电站就需规划100平方公里的土地,现在沿海土地又贵,建设成本很高,这也是之前核电企业一直要求在内陆建核电站的重要原因。”

何祚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我国运行核电站和在建核电站都集中在沿海地区,由于沿海空间有限,只在沿海建设核电站,在一定程度上放缓了核电发展的速度,未来核电基本告别“大跃进”发展时代,转向更为稳妥的发展。

在国家大力防治大气污染、发展非化石能源的背景下,核电发展迎来转机。今年1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适时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稳步推进沿海地区核电建设,做好内陆地区核电厂址保护。

“两会”期间,政策层面再次释放出核电提速的信号。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开工一批水电、核电项目。多位代表和委员也呼吁重启因福岛核事故而搁浅的内陆核电站建设项目。

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到宁德核电项目调研时表示,国家能源局将与核电企业一起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确保安全、扎实准备的前提下,推动国家核电项目稳步前进。

一位业内专家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对于启动内陆核电项目各地积极性都很高,主要因为核电项目由国家来投资,而且规模巨大,对当地GDP、就业贡献明显,因此各地纷纷希望上马核电项目,并不是从安全角度出发,而是为了本身经济的发展。

何祚庥强调,虽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开工核电项目,但是是不是意味着重启内陆核电建设还值得商榷,目前我国24个核电项目还在建设或准备建设中,这里的开工建设可能指的是这20多个核电项目中的,此前国务院既然叫停了“十二五”内陆核电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应该就不会再启动内陆核电建设,至于未来是否会重启,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如果我国内陆出现一个严重核泄漏事件,污染范围将达5万平方公里,而台湾岛面积才3.2万平方公里,人口2000多万,可以说核安全不仅仅是经济上的问题,更是可能造成严重的生态、人口问题,我们在启动内陆核电项目时候,不得不谨慎。”何祚庥说。

在林伯强看来,如果稳步增长,目前沿海核电建设已然可以满足需要,但是要大力发展或者长远发展,重启内陆核电是未来趋势。从目前政府的一些表态和核电技术突破来看,“十三五”期间重启内陆核电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问之“内陆”

中国内陆核电为何启动难

内陆核电的启动一直是业界较为关注的话题,支持与反对的声音并存。“内陆核电其实在选址等方面此前有所动作,然而,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就被搁置了。”一业内人士介绍说。然而,随着中国核电产业的开闸,近来,发展内陆核电的呼声也越发高涨,而且,还出现了发展的重要时间点。3月12日,环保部核安全局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15年核电厂安全改进任务可全部完成;备受争议的内陆核电建设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启动。

中核董事长孙勤认为,在内陆核电的认识上有些思维上的误区,“事实上,国际上400多个核电站,一半以上都建在内陆。从技术安全上讲,内陆和沿海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只不过工艺上有所差异。比如,沿海建设核电用的是海水冷却,而内陆用的是冷却塔。但是从安全管理来说,没有本质区别。应该说,核电在沿海是安全的,在内陆同样是安全的”。

然而,反对者认为,由于中国地质的独特性,内陆核电发展存在较大风险。“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20世纪以来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800次,破坏面覆盖到除贵州、浙江、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日本核事故发生后,国内外核电专家都认同‘日本的地质条件并不适合建设核电站’,同样道理,在地震频发的我国内陆地区,核电站也将是同样的危险。”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表示。

此外,内陆核电站用水量较高,而且必须是“绝对可靠”地保证源源不断的冷却水供应(数量至少为火力发电站的6倍)。一旦断水,就可能发生福岛那样的重大核事故,且放射性污染物只能排向附近的江河湖泊,污染关系着几亿人生命安全的水源。而我国又严重缺水,人均淡水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我国近些年旱情范围和程度愈发加大。

所以,基于上述原因,上述研究员认为,我国绝不能冒内陆核电之巨大风险,而应该是“稳步健康发展核电”。  




责任编辑: 江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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