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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能源阶梯价格落地提速

——年底前公共机构分户计量器配备率将达100%



2014-04-04 08:27:50 北京商报   作者: 刘玉飞  

继居民阶梯电价和阶梯水价之后,酝酿多年的公用能源阶梯价格实施进程再提速。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今年底前,各公共机构除集中供热、供冷外,各类能源和水的分户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100%。

按照我国此前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我国的公共机构主要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各级政府机关、商业事业单位、医院及学校等。实际上,我国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耗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因此,通知要求,各公共机构要对进出本单位的各类能源和水加装计量装置,有多个办公区的单位要对各办公区进行分类单独计量。各公共机构到今年底,除集中供热、供冷外,各类能源和水的分户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100%;关于分区计量通知指出,大型、中型公共机构要对办公区内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进行分区计量。今年开始新建办公区内的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也要达到100%。

“这其实是给这些公共机构提供了能源资源使用量的价格杠杆。”北京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一直以来医院、学校和政府机关在用水、用电等能源方面缺乏节制意识,安装了分户分区等细化的能源资源使用计量器具后,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将更加清晰外现,利于纳入节能工作考核,公共机构能够更加谨慎使用公共资源,也能够促进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监管。

在马军看来,这也有助于为我国实行公共机构阶梯价格扫除障碍。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我国能源消费缺口和进口压力不断攀升的情况下,随着民用领域逐步实施阶梯水价和电价,能耗量控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也应适时实施公用资源阶梯计价,而与民用能源阶梯价格相同的是,实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阶梯计价的前提也是实现分户、分区、分项计量,目前这一工作仍有待完善。

商报链接

公共机构分户计量:如同当前在民用领域实行的水、电“抄表到户”的计价方式一样,公共机构的分户计量就是一个机构依据一个水电等能源计价表记录能源使用量,作为划分计价阶梯的依据(在同一栋建筑中合署办公,无法进行水、电分户计量的情况除外)。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公用能源,阶梯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