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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扩权:监管拓至油气煤炭

2014-05-13 08:35:22 东方早报   作者: 李跃群  

国家能源局正在筹划扩大监管领域,由之前的电力延伸到油气、煤炭。

国家能源局网站昨发布了《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下称《计划》),最大的亮点,无疑是将监管领域进一步扩大。2013年,国家电监会与国家能源局职责整合,电力成为国家能源局的监管范围。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此番,国家能源局将监管领域由电力扩展到油气、煤炭,正是对2013年“三定方案”的呼应。

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过去,政府职能部门有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问题。现在,国家能源局的改革方向相当正确,该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简政放权。需要监管的外部性,则加强监管力度。另外,三中全会提到网运分开,那么加强对能源垄断环节的监管,也适时。

国家能源局将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监管能源政策和规划、项目落实情况;二是加强能源市场秩序监管;三是突出能源垄断环节监管;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和能源供应保障;五是深化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六是加强能源服务民生和普遍服务监管。

其中,“特别是将加强对能源政策、规划、计划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管,开展能源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专项调研或检查,对国家能源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综合性评价,加强能源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未批先建’、‘已核未建’和‘批建不一’等现象,保障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2013年国家能源局重组后,能源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但监管什么,如何监管,始终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特别是煤炭、油气等领域的监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地探索和积累,在认真总结梳理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能源监管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以便更好地指导和促进能源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能源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计划》提出了未来五年能源监管的指导思想、监管理念,设定了能源监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力争建立透明高效的能源监管体系,保障国家能源政策规划有效执行,积极推进能源市场建设,逐步规范能源市场秩序,促进能源垄断环节公平公开,实现能源投资环境日趋良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能源行业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能源局,监管,油气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