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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绩考核 GDP渐成配角

——环境指标权重大幅提升



2014-06-04 08:33:32 北京商报   作者: 蒋梦惟  

近两年,中央多次强调的破除“惟GDP论”,更重视治污、环保的思想已经逐步落到了省市级政府对于下属地方政府的绩效和官员考核体系之中。日前,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进完善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改革原有旧考核体系,将总分1000分中GDP的分值降低至25分,大幅增加环保指标的分值达205分,今后环保将远超过GDP成为衡量地方政府、官员工作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

政府绩效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结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效率、效能,是政府在行使其功能、实现其意志过程中体现出的管理能力。根据意见,定量考核指标由共性评价指标、目标差异指标、地方提升指标、加分项目、扣分项目、群众满意度6个部分组成。值得关注的是,环境指标比例得到大幅提升,其中,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占40分,过剩产能化解率占35分,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率占35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占35分,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占30分,新增造林合格面积占30分,环保指标分值共计205分。而备受关注的“GDP考核”,权重则由之前的60分降低为25分。

今年以来,我国不少省市都在悄然进行着政府绩效考评制度的改革,厦门、沈阳等城市都明确了降低GDP占考核指标比例的思路。“在传统观念中,经济效益,尤其是GDP增速一直是考核政府工作成果的核心指标之一。”中国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坦言,曾几何时,中国人对于本国动辄两位数的GDP增速深感自豪,但其实,生态环境严重退化等问题都与国人挥之不去的“GDP情结”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虽然我国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时就提出了要转变过去只强调GDP的发展理念,但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不少地方政府依然难以转变惯性思维,仍然将经济效益考评的压力担在身上,因此,至今部分城市政府仍对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低甚至环境违法、产能严重过剩但是能带来GDP、经济效益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随着以资源、环境换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问题逐渐突出,政绩评价思路的改变开始逐步体现在了各地正在或已经完成改革的新政策考核制度之中。与山东相似的是,同样实施千分制考评的沈阳不仅将GDP分值从50分下调至40分,还取消了对考评结果较好地方政府设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奖,而增设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奖,鼓励政府将工作重点向环境保护上转移。

不过王军也表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的改革方向值得鼓励,但不可否认,目前对于这种改革需求最迫切的大多是环保欠账较多、治污压力较大的东部较发达城市,这些地区问题突出,加大环保评价势在必行。“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改革方向不能在全国‘一刀切’地照搬,目前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任务仍较重,GDP、经济增速评分仍然保留较大比例。”王军表示,新疆、宁夏等西部经济仍较不发达地区生态环境已经很脆弱了,无法支撑重化工业等产业建设,这样的城市在平衡GDP和环保考核指标时应相对更趋向于东部地区,而其他中西部城市也需要避免重走东部“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目前,众多中西部城市仍处于政绩考核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这些城市在这一阶段就要秉持提高环境保护评分权重的原则性态度,按照地方发展要求分配其他部分占比。”王军称。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政绩考核,环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