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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入鲁”通道方案确定

2014-06-06 08:12:05 山东网

记者从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的通知》,确定了新一轮“西电东送”整体通道方案。该方案共包括中西部地区向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京津冀鲁地区送电的12条输电通道。其中,山东省规划设计的三条新通道全部获批,标志着三条新建线路已经取得国家“路条”,“外电入鲁”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突破,将新增向山东输电能力1800万千瓦左右,建成后接纳省外来电能力累计将达到2500万千瓦。

据了解,这三条新通道分别是:锡盟-山东特高压交流工程,起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落点于济南市;线路全长约730公里,规划采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方式送电,2017年建成投入运营。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起于内蒙古上海庙,落点于山东鲁南;线路全长约1300公里,规划采用两条±660千伏直流或一条±800千伏直流送电,2016年建成投入运营。榆横-山东特高压交流工程,起于陕西榆横,落点于潍坊市;线路全长约1070公里,规划采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方式送电,2017年建成投入运营。三条输电新通道建成后,可新增省外来电能力1800万千瓦左右。

加快推进“外电入鲁”,积极接纳省外来电,是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保障全省电力供应的有效措施;是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同时对国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在宁东直流、河北辛安、黄骅至我省500千伏联网工程三条原有“外电入鲁”通道的基础上,又谋划了三条新的通道。先后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动“外电入鲁”战略会谈纪要,与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自治区)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

按照《方案》规划,山东省未来将建成“两交两直、交直互补”的“外电入鲁”受电格局。接纳省外来电能力累计将达到2500万千瓦左右。每年可接纳省外电量 1400亿千瓦时,占山东省年度用电量的比重近三分之一;相当于替代省内煤炭消耗6000万吨,可相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 亿吨,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保效果十分可观。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外电入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