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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说得好”不如“做得好”

2014-07-11 09:35:46 中投顾问

牵动各方神经的电改正在提速,力度可能大超预期。一份题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新电改方案第一稿已起草完成。近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再度召集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该稿。

据上证报报道,此番电改涉及的核心内容包括两项:一是按市场属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意味着输配电分开正式被列入改革盘子;二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差价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认为,电力改革“说得好”不如“做得好”!之前国家层面确定的改革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十多年来电力改革只要涉及到关键领域、核心环节便会遭到来自各方的强烈抵制,最终都会不了了之。以电力销售环节的改革最难突破,电网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扮演的角色非常关键,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全被割断,电力真实成本、真实定价也只停留在理论环节,电力事故的多次发生更是引起了民众的不满。

电力改革的诸多措施并没有超出业内人士的预期,也很难有实质性的创新举措,改变行业生态格局、调整国企央企的地位、提升产业竞争度等工作并非没有良好办法推进,只是其中涉及的多项环节牵扯太多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领导人曾就深化改革作出这样指示“改革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动灵魂还难”,由此可以看出深化改革并非简单的理论分析就能做到,国家层面前期大力反腐、全面反腐、深入反腐正是要破除各个环节存在的灰色利益链条,为改革深化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

电力领域的破冰也将涉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企央企的核心利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落实改革措施主要取决于政府层面的决心,而寄希望于国企央企主动退出、主动放弃部分市场份额的想法过于单纯,严格的法律规制、高效的惩处策略才是保障电力领域改革顺利推进的有效武器。同时,民企在电力领域的核心环节长期受到排斥打压,资本市场、银行系统、地方政府对民营电企的政策扶植力度明显不够,国家层面此次不仅要给民企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还必须在法律层面保障民企的合法地位和合法利益。

电力行业的深化改革一直都在进行,何时才能取得突破还需观察,民营企业当前不应盲目介入放开环节,以免遭到国企央企的“联合绞杀”,待法律规制完善后再度进入也为时不晚。而舆论媒体、业内人士、行业协会对产业信息的知情权应得到保障,现有司法监督和全面监督的体系有效结合方能最大程度上打击各种阻碍改革的不良因素。

(作者系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