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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成新能源汽车发展“主旋律”

2014-08-11 15:46:13 中国汽车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后,在业内乃至整个社会引起广泛关注,新能源汽车热度再次升温,在资本市场,新能源汽车概念股也随之接连攀升。《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新能源汽车乃至传统汽车业都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对此,本报记者结合工信部7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的内容,以点评形式阐述《指导意见》引发的思考。

国务院近日再出“组合拳”,将近期新能源汽车一系列利好政策落实为可操作措施,奏响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主旋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生产20692辆,销售20477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3倍和2.2倍,产销量已超过上年全年数量。

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与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50万辆,还有很大差距。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今年年初,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行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并分析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他强调,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策部署,以市场为导向,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市场推广应用,扎实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在此背景下,7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并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加快推广”是当务之急

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措施力度,切实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指导意见》。与《规划》不同,此次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在八个方面30条具体政策措施中,多次出现“加快”一词。苏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极力主张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这不仅仅是为了应对城市污染环境,也是应对我们长期的能源结构的转变。

在《指导意见》的四项基本原则中提出:“坚持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由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以公用带动私用,在产学研外加入用户群体,成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主线思路。

参与制定《指导意见》的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说:“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内容,在2014年有了一些变化,私人用户成为推广工作的主体。但是,目前推广工作中,存在着地方保护政策和充电设施配套速度跟不上等问题,制约了私人用户购买,同时也制约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如果政策不作出调整、不加快推广,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50万辆的目标很难实现。加快推广,是当务之急。”

■一切措施保加快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加快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这八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应用。

苏波介绍说,《指导意见》 有四个方面重点。一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已成为当前十分重要而且紧迫的事情。

二是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机制,明确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通过市场竞争更好地引导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财税政策,要求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给企业和消费者稳定的政策预期。四是破除地方保护,《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各地不得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制消费者购买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同时,《指导意见》 要求在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中,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公共机构和试点城市,2014~2016年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还要逐年提高。

王秉刚表示,通过30条具体措施,《指导意见》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应用扫清了障碍,确保《规划》目标完成。

■将促汽车产业加快转型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是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更贴近市场,更完善的一次。”王秉刚指出,《指导意见》在鼓励消费之外,明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开发,在《指导意见》具体措施里有明确规定,工信部装备司已经会同其他四个部委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标准。”苏波表示,从历史经验看,让社会大量的资本投入到新领域中来,产生“鲶鱼效应”,通过激烈的竞争,才能形成新的技术突破。

不仅新能源汽车企业要在竞争机制中发展,《指导意见》 中还延续了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和2020 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 升/100 公里和5.0 升/100 公里的目标。“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这将促使传统汽车制造企业,加快向新能源产品转型。”王秉刚说。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新能源汽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