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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进口关税开征 业内称将限制进口煤

2014-10-09 14:10:29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9日讯,经国务院批准,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等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多位煤炭行业人士称此举将一定程度限制进口煤,利好国内煤炭市场。

财政部网站显示,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目前进口量最多的4500大卡左右动力煤每吨60多美元,3%的税率折合人民币20元左右,价格更高的炼焦煤则更高,这无疑增加了进口煤成本。”多位进口煤炭贸易商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

煤炭行业专家李廷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实施最惠国税率后,进口煤成本会适当提高,有助于给国内煤市带来一定支撑。

“短期有助于支撑煤市,但目前的国际煤价仍下跌空间,如果中国采购需求减少了,国际煤价还可能进一步走低。”李廷强调。

2013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已经取消褐煤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海关数据显示,1-8月进口煤2.02亿吨,减少5.3%,其中8月份进口量仅为1886万吨,同比跌幅达27%。

8月27日,大智慧通讯社曾报道,国家发改委定于8月28日下午,召集华能、大唐等主要大型燃煤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开会,会上,发改委将传达国务院领导关于煤炭行业脱困的指示精神,并研究限制煤炭进口相关工作,将明确对除褐煤之外的进口煤炭征收3-6%的进口关税。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煤炭,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