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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因超标排放被罚208万元

2015-04-14 08:30:08 西安晚报

“按日连续计罚”罚款金额再创新高。环保部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是对环保违法案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个月以来最大罚单。1月份,最高罚款额度为190万元。

按日连续处罚是新环保法祭出的重拳,被指有望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所谓“按日连续计罚”是指对企业因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208万元的个案最高罚单,由新疆哈密地区环保局开出,当地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因超标排放,被“按日连续计罚”208万元。另外,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也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被吉林省吉林市环保局按日连续处罚78万元。不过,环保部并未公布按日计罚的罚款基数和罚款天数。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潞安,新疆煤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