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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要点

2015-12-01 09:45:04 新华网

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6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该6大配套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制定,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并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

【六大配套文件要点】

两部委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试点尽快扩大至全国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目标显示,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明确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

两部委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将组建相对独立电力交易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

两部委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 提出建立优先购电制度

意见提出总体要求,通过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通过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通过直接交易、电力市场等市场化交易方式,逐步放开其他的发用电计划。在保证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以计划手段为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并促进节能减排。

两部委推进售电侧改革 符合条件用户可参与交易

《意见》提出,包括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业务,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优先开放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的发电企业,以及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促进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互动,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规范的购售电交易机制,在改进政府定价机制、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两端后,对电网输配等自然垄断环节和市场其他主体严格监管。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力体制改革,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