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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与生产中应备有“避难设施”

2010-04-26 08:08:10 新华网   作者: 贾立君  

“3·28”王家岭矿难中,115名矿工被困8天后获救,截至14日上午37人遇难;“3·01”神华集团骆驼山矿难中,2万多人次参与营救,14天后救援指挥部宣布31名被困工人“无生还可能”。

回顾两起矿难救援经过,专家呼吁,煤矿建设与生产中应备有“避难设施”。

救生圈

两起矿难中,被困矿工因缺少应急设备吃尽苦头。

王家岭矿难中,首批被救出井的矿工孟小兵回忆,事发后他和工友拼命往巷道高处跑。在洪水追逼下,他们扒着钢筋锚杆爬到巷道壁顶端,像蝙蝠一样把自己挂在上面。腰以下身体浸泡在水里。时间久了,1名工友支撑不住掉入水中。直到3天后有矿车顺水漂来,他们才摆脱水浸之苦。

骆驼山矿难获救矿工杨学林回忆,当时有16人逃至通风竖井底部,大浪涌来,人们赶忙抱住旁边施工用的木头,“一个浪打来,8个人就不见了。”

杨学林说,班长高彦发与另两位工友同抱一根木头,木头浮力有限不断覆没。高彦发多次呛水,被救出井后去世。杨学林说:“要是有救生圈,我们就能腾出手,节省力气。”

食物和水

呼和浩特市民张润清每天守在电视机前观看王家岭矿难报道,当她得知被困矿工在井下吃煤渣、纸箱时,不禁流下眼泪。

张润清说,“如果井下预备食物和饮用水就好了,或者矿工下井前随身携带压缩干粮,万一遇险可以应急。”

据报道,美国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煤矿在井内设置气密型紧急避难所。紧急避难所配有食物、饮用水、通讯设备和厕所等,每个避难所至多可为15人提供4天生存所需。

事实上,无论是煤矿透水还是瓦斯爆炸,只要矿工没有被当场夺去生命,如果有紧急避难场所、应急自救设备、食物,他们就有生还可能。

1998年5月20日内蒙古乌海市巴音乌素煤矿透水事故中,矿工杭平和其他12名工友被困井下。杭平靠吃骡子肉、喝污水生存,在第34天被营救。可见,食物和必要急救设备对被困矿工来说十分重要。

避难设施

矿难救援是与时间赛跑。钻机与水泵是大型机械,调运安装需要时间。打钻孔难度各异。骆驼山矿难施救时,打往400多米井下的第一个钻孔在5天后才贯通;王家岭矿难中打通第一个钻孔用了17个小时。

从矿井内外自救与施救方式看,一个共同特点是缺乏设备与设施。如果有预设的钻孔、大型排水泵、井下视屏监控系统等设施,以及在井下备有救生衣物、逃生器械和防水通讯等设备,人们就可以“里应外合”。

王家岭矿难中,一些被困矿工辗转爬到一高台上,尝试着用风筒、圆木做成简易筏子,用铁锹划着向外走。若当时巷道里水位降到可容筏子通行的高度,他们就可能自救出井。

中国煤炭科学院总院西安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煤矿水害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虎维岳博士说,煤矿建设过程中应当考虑设计避难设施。比如连通地面与井下巷道的钻孔、观察井下情况的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防毒面具、救生衣物、食品药品等。一旦发生事故,起码能保障信息畅通和被困人员基本生存。

避难设施需要资金投入。这考验着矿主是否将安全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是否有“生命高于一切”的意识。与其事后劳师动众“苦救援”,不如事前未雨绸缪“多投入”。

专家表示,我国作为采煤大国,应总结一套煤矿避灾和救援的有效方案,可借鉴国外煤矿井下气密型紧急避难所等作法。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