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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布局决定命运

2016-04-15 13:08:50 《太阳能发电》杂志   作者: 张广明   

随着北京、广州两大电力交易中心的挂牌,预期电力直接交易也将获得更进一步的推进。而作为新能源之一的光伏发电企业,可能也不得不主动或者被动的为此早做准备。

实际上,早在去年,出于缓解“弃光”之困,甘肃就已经组织了新能源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交易。

基于现有形势看,不论是基于政策层面的倾向还是“限电”背景下的无奈之举,光伏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也是大势所趋。

不过,就新近出台的两大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来看,现有的电力交易仍然属于部分管控中的交易,这也意味着其并不能完全实现自由交易。换句话说,不论是大到某一个省,还是小到某一个企业,即便其有通过降低电价让利来实现多发电的意图,但如果电网输送条件不能配合,也很难达成交易。

对于光伏发电企业而言,受这种半市场化的交易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哪些电站过于集中在某个地区的企业,如果当地的电网条件受到限制,那么这类企业就很难规避风险。而那些电站项目多点布局的企业则可以通过“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来分散风险,对此类企业来说,即便一个地方的电网条件受限,但起码还存在着“东方不亮西方亮”的可能。

事实上,在光伏电站项目的布局上,与此前通过各种战略协议等方式锁定某一个地方不同,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多点开花”的方式来投资光伏电站。

电力交易大幕拉开

作为近几年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增长较快的地区之一,甘肃早在2015年就通过组织光伏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

资料显示,在甘肃省组织的第一次新能源企业参与的大用户直购电中,共有甘肃省65家风电场和97家光伏电站参加,总装机容量共1469万千瓦。而与之不相称的是,在供求方面,甘肃省发改委启动新能源企业的大用户电量交易电量仅62750万千瓦时,供大于求的形势,使得竞争异常激烈。

尽管对于甘肃推出的光伏电站参与大用户直购电交易也伴有争议声,但就现有的可供选择的条件来看,不论是基于政策层面的倾向还是“限电”背景下的无奈之举,光伏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也是大势所趋。

在此次两大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中,对其职能的表述之一,就是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

与之相对应的是,在此前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配套文件中,也提出在确保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的同时,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而就企业层面看,在限电已经是既成事实且基本无解的大环境下,与其被动抱怨等待,可能不如通过参与大用户直购电的方式来得更实在。毕竟,多发一点就少损失一点。

作为参与甘肃大用户直购电的企业之一,国电电力甘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就表示,该公司与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签订交易电量415万千瓦时,预计本年利润总额增加134万元。

“多点布局”更具优势

国内光伏企业在“路条”的获取方面大体上延续了两种做法,一是通过签订战略协议的方式,集中获取某一个地区的项目资源,另外则是采取多点开花的形式。

在电力直接交易的背景下,后一种方式无疑更有利。

无论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还是此次两大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方案,均显示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的电力交易市场只能是一个半开放的市场。更直接的说,这意味着,不论是大到某一个省,还是小到某一个企业,即便其有通过降低电价让利来实现多发电的意图,但如果电网输送条件不能配合,也很难达成交易。

以甘肃省此前下发的《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为例,其明确规定,只有全省范围内发电出力不受网架和时段限制的光伏企业,才能参与大用户直购电交易。

这种市场特性意味着,光伏企业能否成功的进行电力交易,仍然要受到电网的限制和制约。只有在不受这种限制的情况下,才能够发挥价格手段,以价补量。

在这种市场下,对于那些光伏电站过于集中在某一个地区的企业,如果当地的电网条件受到限制,也就很难做到通过“不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的方式来分散风险。而对于那些电站项目多点布局的企业,即便一个地方的电网条件受限,但起码还存在着“东方不亮西方亮”的可能。

资料则显示,在光伏电站项目的布局上,与此前通过各种战略协议等方式锁定某一个地方不同,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多点开花”的方式来投资光伏电站。

以A股光伏龙头东方日升为例,其在建、持有运营的光伏电站,就分布于国内多个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山东、湖北、河南、陕西、内蒙古等。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力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