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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压顶,煤企怎么办?

2016-05-17 08:52:30 中国煤炭报   作者: 毛雅军 李永东  

煤炭行业仍在低谷中徘徊,煤炭企业的违约事件在增多。据报道,四川民营煤炭企业恒鼎实业无法偿还数亿元贷款本息,去年以来深陷债务泥沼;央企中煤能源集团所属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未能在兑付日筹措足额资金偿付6亿元短期融资券,4月6日宣告债务违约。

除了债务违约,煤炭企业的负债率之高、负债额度之大,也让人心惊。

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1月,煤炭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67.7%,处于1999年以来的最高水平,而且远远高于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6%的水平。产煤大省山西五大煤炭集团的负债率2015年达到了81.79%。从上市煤炭企业来看,根据最新公告数据统计,38家上市煤炭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3.8%,超过70%警戒线的有12家。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煤炭行业负债攀升至3.68万亿元,90家大型煤炭企业负债总额达3.2万亿元,其中债务在2000亿元以上企业有2家,在1000亿元以上的有11家,在500亿元以上的有44家。

面对资金紧张、负债严重的严峻形势,煤炭企业应该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倒贷。目前煤炭企业银行贷款到期后,普遍通过倒贷的方式解决,用新的贷款偿还旧的贷款,维持现金流。但是,受煤炭企业效益下滑和信用等级下降的影响,银行惜贷、抽贷现象严重。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出台《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煤炭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进行债务分割。企业应关注和研究国家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对债务的处置政策,将集团的债务进行分割,分到实施关闭退出的煤矿,在煤矿关闭退出整体工作推进中,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处置实质上属于退出矿井的债务。研究把握分离企业办社会政策,将集团债务分割到后勤服务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处置实质上属于后勤服务单位的债务。

研究谋划债转股。李克强总理提出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有关银行债转股的问题正在研究中。煤炭企业要总结上一轮债转股的经验,研究谋划推进新一轮债转股。

转让非核心资产。企业可以加大非经营类资产、劣质资产、呆滞资产等处置变现力度。如龙煤集团2015年资产负债率达到了87.54%,为应对债务危机,转让了旗下超过15亿元的资产,主要为房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涉及宾馆、养老院、办公楼、餐厅、供暖房等。且在运作上,是由黑龙江省财政出资按照评估价值一次性先行收购的,然后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公开拍卖处理,迅速补充了企业现金流。

清理应收账款。企业销售政策可以向现金支付客户合理倾斜,控制应收账款增量。对回收难度大、且不涉及战略友好合作关系的拖欠款,可依靠政府和法律手段强力清欠,或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中介公司采用专业手段加快清欠。

推进市值管理。企业可以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引入股东和资金。在遵守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等渠道,合理减持变现,同时保证以较低的股比实现实质性控股。加快集团整体上市和分产业上市步伐。

筹集财政资金。企业应积极关注和深入研究国家、行业、地方各种扶持政策,建立企业筹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扩大财政资金筹集规模。

引进投资者。企业可以制定促进引进投资的激励政策,调动相关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集团到区域公司、子公司以及建设项目各个层面,大力引进央企、地方国企、民企、外企等的产业资本及各种投资基金,扩充企业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

研究企业内部集资。企业内部集资是企业在自身生产资金短缺时,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以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借贷行为,不同于非法集资。企业应深入研究企业内部集资相关政策规定和审批程序,按照协商自愿、优先偿付、利率适度高出市场水平等原则,研究实施企业内部集资的可行方案。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