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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取得新进展

2016-06-29 15:24:38 环科院

近年来,我国围绕环境污染与治理印发实施了一系列文件,最典型的是我国文明改革总体方案、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在国家政策的强烈推动下,深圳市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及其实施方案,并制定了深圳水、气污染行动计划,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就在今年5月31日国家土十条印发实施后的一个星期内,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牵头的,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所承担的《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稿已经形成。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于6月23日召开了专家咨询会。来自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对深圳快速响应国家土十条政策,加快推动深圳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深圳精神进行了肯定,同时也充分肯定了该方案取得的成果。

与会专家还就深圳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难点、特色、亮点、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深圳市在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立法和标准制定,岸线土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土壤、建设用地土壤的管理与风险防控是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特色和重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完善深圳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与国外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我国北京、重庆、福建、湖北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相比,深圳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明显滞后。长期以来,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调查监测的工作重点是菜篮子基地,其它区域土壤调查与管理工作迟迟得不到开展。与之相对应的是,深圳市也没有一家土壤环境的研究科研机构,直到2014年才由深圳市环境科学院在内部设立了土壤环境研究所,由生态所所长叶有华博士兼任土壤所所长,并开始组建土壤研究团队,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引进罗飞博士具体推动土壤业务开展,以及从中国科学院厦门城市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引入土壤研究人才,承接相关土壤环境研究任务。

该成果的完成是继2012年深圳市启动土壤调查专项和2014年深圳市环科院成立土壤环境研究所以来,深圳市在土壤环境保护与管理上取得的新进展,该成果的落地对加快推动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深圳市,土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