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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泉子沟煤矿矿长等4人被刑拘

2010-04-30 08:42:58 西安晚报

昨日从韩城市委获悉,造成9死1伤的泉子沟煤矿“4·1”瓦斯燃烧事故有了新进展,该矿4名相关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先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位于韩城市龙门镇的泉子沟煤矿,是一家证照齐全的合法小煤矿,年生产能力约6万吨。4月1日19时许,该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当班作业的27名矿工,18人安全升井,9人不幸遇难。
  
事发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调查事故原因,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随后,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牵头,渭南市煤炭局、安监局、检察院等部门成立了联合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还邀请了4名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经查,调查组初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责任事故。4月8日,韩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以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对涉案的生产副矿长黄春学、掘进采煤队长蒋正学、当班瓦检员何佑刚刑事拘留。同时,对矿长朱守怀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4月23日,警方在案情逐渐清晰的基础上,对朱守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据悉,该市两名市级领导也是此次煤矿事故责任的被调查对象。事故调查组目前正对事故原因、责任进一步深入调查。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韩城 泉子沟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