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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大煤钢去产能金融支持力度

2017-01-11 10:06:44 中国煤炭市场网

日前召开的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继续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钢铁煤炭去产能、重点行业转型调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金融支持力度。

2016年以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的过剩产能已然成为能源领域中的一个“重头戏”,而金融支持作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中的一个必要条件自然难以缺失。

之前,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钢铁煤炭行业在化解过剩工作中的债权债务等问题作出了规范,提出了加大对兼并重组钢铁煤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严控违规新增钢铁煤炭产能的信贷投放等多项措施。

中国电报称,对于《意见》出台的背景,中债资信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本轮煤炭行业景气度下行使行业面临大面积亏损,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第一季度尤为严重。煤炭企业资金紧张,同时银行弱化与煤炭企业合作,今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外部融资环境紧张,个别大型煤企有被银行变相抽贷的现象发生,全行业债务周转压力较大。

201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就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多种金融举措助力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如今继4月文件后金融领域再次强调了对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的支持。

而相比4月的文件,此次《意见》就钢铁煤炭行业债权债务方面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范,如将推动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对困难钢铁煤炭企业实施债务重组;支持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钢铁煤炭骨干企业;妥善处置钢铁煤炭企业集团的担保问题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同时强调,对符合并购贷款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上限可提高至70%。

对此,部分业内人士也表示,此前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是60%。而当前企业获得并购融资的主要渠道仍是银行并购贷款,提升这一比例能增加企业资金获得,更好满足企业合理的兼并重组融资需求。

另外,此次《意见》也提及了目前针对煤炭钢铁行业债务高筑呼声较高的一种处理方式-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针对债转股的情况,《意见》提出,将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类型实施机构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对资产负债率较高、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具备发展潜力的钢铁煤炭骨干企业,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设立的符合规定的新机构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开展债转股工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改进公司治理结构。

“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同时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这也是在国家层面大力倡导企业‘去杠杆’的一个重要举措。”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商有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商有光介绍,企业资产一般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个部分。债转股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在保持企业总资产不变动的情况下,将企业的一部分负债转变为了所有者权益,这样一方面使企业巨大的债务压力得以缓解,另外也是变相增加了其现金流,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另外实行债转股的方法,也使得企业的经营规模不会发生变化,而且在负债率降低之后,企业融资行动也将更加容易,更有利于助力企业脱困发展。”商有光分析。




责任编辑: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