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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环境也是宜居的要素之一

2017-03-14 08:26:05 信息时报(广州)

什么叫贼胆包天?这就是:“珠海男子潜入领导办公室盗走50万财物,用赃款买车开着继续上班”(《南方都市报》3月13日)。从2月5日第一次作案,到3月2日被抓,这名小偷居然还上了近一个月的班。这么冷静、淡定的素质,不走正道实在可惜。歪门邪道,通常都是一条不归路,把才能浪费在上面,误了自己,也害了他人。又比如这位:“深圳男子网购15个电台,专门用于播放男性医疗广告”(《深圳晚报》3月13日)。一个人待在一个小区里,把十几部电台设备操控得灵活自如,其独当一面的能力值得肯定,只可惜,他用错了地方。等候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打击胡作非为者,不只是政府的义务,比如,“广东消委会替消费者状告二十名销售病死猪者,若胜诉将征集受害者领取赔偿”(《新快报》3月13日)。这是全国首例“消费公益赔偿之诉”,其积极意义不必赘述。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的消委会近年来积极主动为消费者维权,很好地履行了职责,有力地维护了市民的消费环境。随手再举一例:“深圳消委会发布报告称外语培训和早教投诉激增,提醒市民勿盲目报名”(《南方都市报》3月13日)。这个调查报告及其预警,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实用的。特别是二孩时代,与早教相关的培训机构鱼龙混杂,需要打起十二分精神。而消委作为专业机构,除了替消费者打官司,还可以替消费者打探消息。这样必能大大提升消费环境。而消费环境,也是宜居的要素之一。

说到宜居,生态环境不能不提。这方面,广东人民有福了:“广东2017年将新建163个森林公园”(中国新闻网3月13日)。广东的生态环境除了政府重视,民间也很重视。比如说,“佛山共有古树1624棵,其中500年以上古树约10棵”(《广州日报》3月13日)。生态环境是绿色的,出行方式如果也推广绿色,就更完美了。“佛山共享汽车首批20台车供不应求”(《广州日报》3月13日)是一个好的开端,希望政府与企业共同给力,将这种绿色出行方式推而广之。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