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昌带来了不少涉煤建议。王昌表示,在煤炭行业去产能的过程中,要对有竞争优势、有发展潜力的煤炭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他还在政策层面就企业发展、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等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化解过剩产能的目的,是通过落后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因此,要对煤炭企业实行差别化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有扶有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王昌说,“当前,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转型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资金紧张、负担沉重、改革成本高三方面的困难。”
王昌说,深入做好煤炭去产能工作,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建议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国家可明确去产能行业中需要扶持企业的具体标准或直接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名单。对名单内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在信贷配置、利率优惠、手续简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议给予企业税费减免及实施差别化奖补资金政策。
与此同时,王昌还表示,解决独立工矿区“三供一业”移交问题,可以探索将独立工矿区“三供一业”与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希望国家研究出台这方面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