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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答媒体问

2012-10-29 12:47:07 国家电网报

10月26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随后的媒体通气会上,公司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营销部等部门,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能源研究院等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确定分布式发电的适用范围是6兆瓦以下的光伏发电项目。这个容量是如何确定的?

国家电网公司:意见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设定6兆瓦这个标准,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

第一,意见规定的是单个并网点不超过6兆瓦,而不是整个项目不超过6兆瓦。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业主有很多屋顶,光伏发电总容量很大,也不会受到限制。至于单个并网点规定了6兆瓦的上限,是与10千伏线路的容量有关的。一回10千伏线路的送电容量是5到8兆瓦,设定6兆瓦是与10千伏线路相匹配的。因此,第一项考虑是单点接入容量与配电网相匹配。

第二,这一规定也与国家的相关要求有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要求,6兆瓦及以上容量的电源按照大型电源来考虑,要纳入国家统计中。

我们还做过测算。1兆瓦的光伏发电容量,占地面积是4亩;6兆瓦的话,就是24亩。面积如此大的屋顶,现在是没有的。因此,6兆瓦的单点接入容量,能够涵盖屋顶光伏、光电建设一体化以及农村庭院式光伏项目等各种分布式项目。

《经济日报》记者:德国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利用较多、发展较好的国家。该国在设定分布式电源的激励机制时明确,立足电力系统整体考量分布式电源发展的经济性。国家电网公司是否也采取措施或确立目标,提高分布式电源的经济性?

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的经济性,首先取决于项目所在地区的光资源条件,以及光伏产品的性能质量。从国家电网公司的角度看,我们在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经济性上,做出了很多努力。

以意见为例。第一,国家电网公司提供了很多优惠条件,降低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成本。例如并网过程中的很多费用都免了,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等。第二,我们尽量简化接入技术要求,节省了项目的总体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小,为节省项目投资,提高项目经济性,我们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专线,也可以T接方式接入电网。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的继电保护可以简化配置。第三,国家电网公司承诺余电上网全额收购,这样,用户在有多余的电量时就可以卖给电网,形成一份收入。

《科技日报》记者:据我了解,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外也有很多失败的例子。其中有一种现象就是建而不用。电网企业在避免上述问题出现,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上,能做哪些事情?

国家电网公司:对光伏发电项目采取事前投资补贴的方式,的确有可能产生建而不用的问题。就国家电网公司而言,我们通过积极实行余电上网、全额收购的措施,鼓励客户多发电。

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项目并网管理的通知》,出台《国家电网公司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若干意见》,克服光伏发电发展初期标准不健全、并网工程与光伏项目建设周期不匹配、项目容量小且用户类型多等各种困难,加强与政府部门、发电企业的沟通协调,动态掌握需求,积极主动开展前期工作。同时,认真落实保障性全额收购制度要求,今年1~9月,国家电网公司收购光伏发电量25.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4倍。

《新京报》记者:我在阅读意见时发现,国家电网公司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提供了很多优惠乃至免费措施。能否更详细地介绍下?

国家电网公司:在意见中,国家电网公司向分布式光伏发电客户提供了优惠并网条件。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定、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并网验收和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接入低压配电网,按照国家政策全额收购富余电量。对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

对于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政策规定送出工程投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但是,为节省用户投资,国家电网公司加大了配电网投资力度,承担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送出工程投资,承担因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投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