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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风电“南送”交易平台

2013-04-27 16:38:01 新华08网   作者: 梁冬  

记者从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了解到,为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消化黑龙江电网富余的风电资源,黑龙江省决定将区域内的富余风电电量纳入送华北电量交易,交易价格为0.3257元/千瓦时。

黑龙江电网地处东北电网的北部,全省供电区域面积为46.7万平方千米,占东北供电区域总面积的49.7%。由于黑龙江电网备用容量较大,而当地的企业用电量相对较少、居民电力消耗量有限,使黑龙江省成为全国少数不缺电且有富余的省份之一。

近年来,随着黑龙江省风电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风电消纳难题也日益凸显。2012年,黑龙江电网消纳风电51.32亿千瓦时,较2010年的33.06亿千瓦时增长55.2%,增速低于风电装机容量的增长速度。截至2013年一季度,黑龙江电网风电装机容量已经接近35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15.9%,装机容量较2010年增长了67.6%。由于受黑龙江电网整体用电需求增长缓慢和冬季火电机组供热的影响,电网风电消纳空间已经接近饱和。

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2013年3月《东北电网富余风电送华北电量交易组织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将东北电网富余风电电量纳入送华北电量交易。交易以平等自愿为原则,采用单边挂牌交易方式开展,价格采用东北送华北电量国家批复价格0.3257元/千瓦时,风电企业的国家补贴标准仍执行原有标准。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根据暂行办法制定了《黑龙江电网风电场送华北交易调度管理办法》,加强对中标风电企业运行的监督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方式,保证了风电送华北电量交易合同的有效执行。据统计,从确立风电送华北交易机制以来,黑龙江电网风电送华北电量交易已经开展两次,合计交易电量10亿千瓦时,极大提高了风电消纳水平,并为风电企业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黑龙江,风电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