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吉林:环境监管不到位将实行“双追究”

2010-02-22 09:00:22 新华网   作者: 王猛  

从吉林省环保厅获悉,今年吉林省将建立环境监管问责制,加大行政问责的力度。对监管不到位或失职渎职的,要对企业责任人和当地环保部门实行“双追究”。

据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吉林省松花江“十一五”规划项目增补40个项目,总投资15.6亿元。目前吉林省相关部门恢复对规划项目完成情况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吉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仍会加大对松花江、辽河重点流域和支流的整治力度,对故意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定要严查严处。造纸企业必须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否则一律关停。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吉林省将实行环境监管问责制,加大行政问责的力度。对监管不到位或失职渎职的,要实行“双追究”:不仅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当地环保部门的责任。

统计显示,2009年吉林省环保厅政务大厅窗口共依法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702件,退办109件,有效阻止了污染企业进入吉林省。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吉林 监管 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