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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建议取消53种“双高”产品退税

2012-12-17 08:40:52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张秋蕾  

环境保护部日前向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3个经济综合部门提供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综合名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名录共包含“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596项,重污染工艺68项、环境友好工艺64项,环境保护专用设备28项,具体涉及化工、染料、涂料、农药、无机盐、制药、有色、焦化、炼焦、纺织、冶金、矿业、轻工、建材等14个行业,包括敌敌畏、沥青、味精、成品皮革、管式铅蓄电池、平板玻璃、黄连素、抗生素等多种常用生产品和消费品。

同时,环境保护部还针对综合名录提出了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建议,特别是针对仍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53种“双高”产品、仍在开展加工贸易的64种“双高”产品,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的建议。

这位负责人指出,编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就是要通过对产品、工艺、设备进行深入分析、科学论证,来反映其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有差别化的政策,将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价值内化为企业内部成本,强化企业的生态环境责任。同时,通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采取差别化的经济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遏制“双高”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鼓励企业采用环境友好工艺,逐步降低重污染工艺的权重,并加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达到以环境保护倒逼技术升级、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

在炼焦行业,土法炼焦和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不含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炼焦工艺生产的焦炭被列为“双高”产品。由于近年来煤炭价格一路上扬,而焦炭价格原地徘徊,土法炼焦的盈利空间已经被大大压缩;4.3米以下(不含4.3米)焦炉也被纳入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新上项目的准入门槛已经提高至5.5米及以上的捣固焦炉。但曹红彬表示,由于4.3米焦炉仍未被纳入《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且仍占焦炭总产量50%,生产同等焦炭的推焦、装煤次数偏多,粉尘污染物等排放量仍然较多。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在综合名录编制过程中,始终注重处理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一是提高综合名录的针对性。目前,综合名录中已经包含了与“十二五”期间4项总量控制污染物关系密切、排放量较大、减排潜力也较大的“双高”产品近20个;包含与重金属相关的“双高”产品150余种;包含大量有毒有害、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如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农药产品,含致癌芳氨的染料,危害海洋生态的有机锡系列、防污涂料等;包含具有高环境风险特性的产品接近400种。二是增强综合名录的科学性。在综合名录编制过程中,环保部门既综合考虑了产排污强度、产排污总量、污染物毒性、污染物治理达标成本、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频率及其造成的环境损失等指标,又深入调研、比较、论证,选取典型企业进行案例分析,广泛听取行业协会、企业和研究机构、专家等各方面意见,较好地保障了名录的科学性。三是强化综合名录的适用性。综合名录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将环境保护的需求与国家经济政策、市场监管政策直接对接。目前,综合名录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禁止加工贸易的商品目录、《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政策中,已经得到较为直接和深入的运用。安监部门、银监部门都先后转发综合名录,要求在安全监管和信贷审核中,将综合名录作为重要依据。环保部门将继续总结综合名录的政策运用效果,根据经济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的特点,补充、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发挥综合名录更为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