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1世纪初进入新的阶段,从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转到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进入新阶段以来,中国经济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同时,在温饱阶段尚未出现或者并不突出的、不是那么紧迫或者来不及解决的问题,诸如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发展不平衡、社会转型期的矛盾,以及国内体制和外部环境中的新问题,开始集中地显露出来。中国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吗?这是我们应该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周易》里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唐代孔颖达注疏《尚书》时将“文明”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经天纬地”意为改造自然,属物质文明;“照临四方”意为驱走愚昧,属精神文明。在西方语言体系中,“文明”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城邦”的代称。
值此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清洁能源技术正在改变我们为住宅、企业、车辆提供动力的方式。本人相信,在这十年结束前,我们将看到更为巨大的突破。
本世纪中叶,我国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国总装机将达20亿千瓦;当前交、直流500KV输电能力太低,对交、直流特高压输电技术,需及早研究、试验,成熟后推广、发展,尽快提高电网的输电能力。特高压输电国际上尚无成熟经验,我们也缺乏实践体会,仅以学习的态度对特高压在系统运行中若干概念性的主要特征进行探讨。
我们目前还无法精确统计能源为中国创造了多少财富,因为能源并非是一个行业,它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它是整个社会进步的基石,是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专家们有一种说法,能源及相关行业至少创造了中国三分之一的GDP。2006年中国GDP总额约为21万亿人民币(约合3万亿美元),如果按照这一尺度推算,大约7万亿(约一万亿美元)的财富与能源及相关行业有关。
从我国当前面临的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出发,要完成这一目标,实现可持续能力不断增强,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发展,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建立循环经济,已是当今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想《能源法》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大家的公认,因此不在此赘述。我不是能源法方面的专家,也没看到过国家能源办正在负责起草的《能源法》的任何初稿,因此也无法对《能源法》初稿的任何内容做一评论。但是,作为一个有二十多年国际国内能源研究经验的学者,我想就《能源法》的目的,内涵和配套机制等方面与大家交流以下几点看法:
绿色GDP,指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简单的讲,就是从现行统计的GDP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从而得出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绿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负面效应越低。
500年前,哥伦布返航后对西班牙国王和王后汇报说,地球是圆的。500年后,三度普利策奖得主、《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却对世人说:世界是平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建筑和住宅的供热和空调已成为普遍的需求。在发达国家中,供热和空调的能耗可占到社会总能耗的25%~30%。大量的耗能引起了能源的供给不足,并导致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同样,能源不足和环境污染问题也出现在中国,出现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