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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专家:油价新机制违背市场

2014-07-23 08:49:53 财经国家周刊

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仍未完全到位,应考虑增加反映国内成品油供需状况的因素。

中国实行新的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下称"新机制")一年以来,基本理顺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很好地调动了炼油企业积极性,保障了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对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也要清醒地意识到,新机制仍不能客观反映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变化。"一刀切"的价格调整方式,以及存在的重复征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距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目标还任重道远。

小步快跑

2013年3月26日,国家推行新的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新机制调价周期由过去的22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调价门槛由4%下降到50元/吨,并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102.16,-0.23,-0.22%)品种。

新机制执行后,最明显的变化是,油价调整由过去的"大步慢走"逐步转变为"小步快跑"。年均调价频率由2009~2012年的5.8次/年,增加至2013年的15次/年,单次平均调价幅度由360元/吨降至180元/吨。调价频率增加的同时,单次调价幅度也大幅缩减。

新机制实施后,国内汽、柴油定价变化更加及时地反映原油加工成本变化。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时,国内成品油价格能较快调整到位,疏解了炼油企业的成本压力。有利调动炼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资源供应明显增加。2013年国内规模以上炼油企业实现主收入3.47万亿元,利润总额约400亿元,全行业实现了扭亏为盈。

此次改革还将过去的"移动平均"变成了"算数平均",即每次调价前的原油价格仅作为基准价使用,不再"移动"进入新的计价期,极大降低了调价的可预期性,投机商短期内囤货、社会投机需求被削弱。

另外,在新机制实施的一年多时间里,消费者对政府调价的敏感性和关注度日益降低,消费者已经能够接受和理性看待油价波动。

新老问题

虽然新机制执行一年以来,各方面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新机制中影响国内成品油定价变动的因素,主要是国际原油价格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从波动水平看,国际原油价格更为重要。新机制定价调整过于依赖国际原油价格变化,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反映的是全球原油市场的供需变化,与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并不完全相符,有时甚至是相违背的。每年的6~9月是国内汽、柴油消费旺季,但2013年6~9月,国内汽、柴油价格3次下调,累计下调幅度超过400元/吨。

新机制仍延续以往的国内成品油调价方式,即各省区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在每次调价时均调整相同幅度。各省区汽、柴油规定零售价的差价,仍基本保持在1998年国家开始推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时的水平。彼时各省区汽、柴油零售定价,采用的是"成本加成"定价法,即"炼油成本+运费+企业利润率",各省的炼油成本和企业利润率基本相同。各省区汽、柴油零售定价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汽、柴油资源由炼厂配送各省区的运费差异。当时中国的油田和炼厂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北地区,导致中国汽、柴油规定零售价呈现"东南高、西北低"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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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