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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访丨邹兵:加快"煤改电"促进雾霾治理

2017-03-10 13:30:35 中电新闻网   作者: 徐秋玲  

中国电力报:今年两会您关注什么问题?

邹兵:我今年提出了加大“煤改电”实施,促进雾霾治理的建议。

中国电力报:您对雾霾的成因有什么想法?

邹兵: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具有全过程、全方位的影响。我国的雾霾问题是能源禀赋“先天不足”与发展方式“后天失调”这对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2016年,全国煤炭消费约40亿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3%左右,大气主要污染物中,约80%的二氧化硫、

60%的氮氧化物、50%的细颗粒物来源于煤炭燃烧。特别是全国仍有8亿吨左右的散烧煤没有脱硫、脱硝、除尘装置,环境影响突出。

中国电力报:您对治理雾霾问题有哪些思考?

邹兵:实施电能替代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终端能源消费结构,积极破解城市雾霾难题的必由之路。在我国能源消费比重较高的区域稳步实施电能替代,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解决日益严重的能源安全问题和城市大气污染,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

中国电力报:您认为,在电能替代上存在哪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

邹兵:其实,尽管国家出台了很多鼓励政策,为电动汽车、热泵等部分领域实施电能替代提供了有力支撑,但目前大多数地方政府对于电能替代技术没有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性政策,在电能替代项目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扶持投入等多方面尚未形成配套政策,部分已有的补贴和奖励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对用户选用节能环保设备缺少必要的激励政策。    今年两会,我想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总结推广京津冀“煤改电”经验,扩大散烧煤治理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将散烧煤消费量压减2亿吨左右。二是,推广“煤改电”,治理散烧煤,技术不是主要问题,关键是成本。我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中央财政专项基金,建立全社会分担成本机制,配套采取强制性环保标准等办法,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煤改电”的实施。

中国电力报:您刚刚提到“煤改电”和“电能替代”,请介绍您所在公司的推进情况。

邹兵: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和京津冀“煤改电”工程。截至2016年底,累计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燃煤自备电厂清洁替代、港口“油改电”等重点项目4.1万个,完成替代电量103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燃煤576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1亿吨。其中,北京地区累计完成60余万户居民的“煤改电”,2016年“煤改电”用户采暖季用电量3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燃煤170万吨左右,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300万吨左右。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煤改电,雾霾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