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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直指问题核心,电改之路阻且长

2017-03-14 19:06:00 中国能源网   作者: 文/王炜瀚  

全国"两会"期间,看到了王玉锁先生的提案,倍感在能源领域的改革仍需要进一步澄清认识、深化共识、直面问题、迎难而上。

提案中强调了"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的两点重要内容,一是要转变能源需供形态,二是要构建开放高效市场。笔者个人理解,前者可被理解为科学方案、技术路径,而后者则是实现方式、经济机制。没有后者的支撑,前者往往只能是镜花水月。所以,从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及落实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角度进行判断,电力体制改革虽然有所进展,并且见到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开放高效市场体制的形成,还有相当的距离,中间还有不少的障碍。

王玉锁委员的提案建立在充分扎实的调研基础之上,辨识出配售电领域中制约能源互联网发展的产业运行现实和深层次体制原因。提案中对于当前中国售电市场发展现状的判断,非常能够引发笔者的共鸣。大致计算,2015年"电改9号文"开启的售电侧改革至今进行了大致一年半时间,当然也算初生事物。这轮电改认可了发电企业进入除输电以外包括增量区域配电和多个供电营业区售电的经营权。但是,不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但并不是真正的契约主体,表现为其开展售电业务,仍由电网企业向客户收取电费并开具发票,售电公司不具备电费结算权和开票权,只能按照电费价差后期和电网公司进行结算。这一现实意味着售电环节尚未成为具有真正经济意义的产业链环节,不能发挥任何独立经济主体存在于经济社会所应具备的专业化优势和社会分工价值,只能作为本质上附属性质的经营部门存在。提案中将之表述为"现阶段售电模式粗放低效,难以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当然,提案还指出了上述制度安排导致的企业层次原因--电费差价的盈利模式和现金流时滞等基本原因。

出乎笔者意料的是,提案直接涉及了增存混合区配电业务开放这一矛盾交汇的复杂现实。之所以矛盾交汇,跟政策不明朗有直接关系。而之所以政策难明朗,是因为可能的利益分配变化不清晰,政策规则的效果无法轻易预判。对于这个复杂的问题,提案以廊坊开发区为例,进行了测算。我想,这一调研成果对于未来政策的出台,至少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针对这个问题,提案针对两类区块,据我个人理解,一类是提升潜能的,一类是释放潜能的,提出了搞试点的建议。这两类在经济学意义上都是改进型的改革,是做加法,不是在原来的蛋糕上做分配文章,不伤害原有主体的利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至少可探讨、可试验。当然,其中也提出了包括混合所有制在内的多元模式,笔者仅对此有所疑虑。毕竟混合所有制在引入私有产权伴生的活力的同时,在治理结构上会造成不可避免的内在缺陷。对于新建项目而言,很可能是混合所有制作为事前的产权安排方式,不一定比一旦试点成功可供推广后的再进行事后产权交易,对于摸索增存混合区域配电市场的经营模式更有效率。

总的来看,提案的建议内容紧密呼应了前面提到的问题。相关问题都将技术效率的提升同通过制度安排实现两个维度有机整合在一起,充分显示了提案内容的专业性和可能解决途径的现实性。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常务秘书长)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