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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可走的“五条路”

2012-09-13 13:41:02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近几年来,中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在经历了投资规模过大、速度过快、产能过剩的“阵痛”后,又接连遭遇美国“双反”、欧盟反倾销调查,这对近几年来主要依靠国际市场强劲需求来拉动并对“出口”过度依赖的太阳能光伏行业而言,是不折不扣的“寒冬”。

身处如此悲惨的局面,要走哪条路,中国光伏行业才能走出寒冬呢?其实中国光伏行业远没到绝望的时候,目前,在中国光伏行业面前,就有这样“五条路”:

拉动内需

光伏“十二五”规划再调整 上不封顶

由于占全球光伏安装市场70%份额的欧盟上周举起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大棒”,中国光伏产业已被逼到了悬崖边上,而国内市场随之成为光伏“保卫战”的最后一道防线。近日还有消息称,为了鼓励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对装机容量目标再做调整,由21GW调整至40GW。

“现在很多措施都在讨论,包括电网介入、财政资金增加预算等。因为要扩大装机规模,就必须要让电网介入,要落实财政补贴。”上述光伏企业负责人说。

在国内,电网一直是光伏装机的主要障碍之一,因后者发的电被指影响电网的稳定。业内也一直在呼吁政府提高电网公司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除了上述措施外,正在酝酿的措施还包括将每度电1元的上网电价延续至2014年,这在业内看来也是一个实质性利好。因多数国家对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采取逐年递减的办法,而如果中国能将去年推出的每度电1元上网电价延续至2014年,则意味着未来随着成本降低,光伏发电的毛利会逐年递增,这无疑会大大刺激光伏发电的积极性。

“准确地说应该是调整到了40GW,上不封顶,其他条件一概不变。”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能源局一位官员也证实了此消息。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光伏总装机容量仅为3.6GW,这意味着未来3年中,中国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有望扩大10倍以上。

转机在“屋顶”光伏发电

从应用的类型来看,可以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应用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由国家电网进行并网收购;二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完全自用与消化;三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在用户侧与电网输电合并使用(光伏电微网技术)。

而在如何扩大光伏内需应用的思路上,由于前几年的基本观点是“要有广阔的地面空间”,于是西部地区的广阔大地一时间成为了“热土”,大型的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也随之大量地出现。但是,在“壮观”的背后所显现的则是现实的困局。

大型的光伏发电站虽然建成了,但电发给谁呢?在这种情况下,“西电东输”似乎成为了唯一的选择,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则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在传送能量密度相对较低的光伏电能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层层升高电压,还要配套新建一系列高压、超高压的输变电装置,并且在到达了目的地后,还要经过层层降压后才能够使用,传送的成本相当高,并且规模化传送的各种条件也还远没有具备。

鉴此,原来的基本思路在实际的应用中遭遇到了“经济合理性”的挑战,思路的改变也就成为了必然,“自发自用、内需转机在屋顶”也逐渐开始成为了扩大光伏发电内需的基本观点,而此次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根据调查的分类数据显示:主要以“屋顶”为安装平台的“分布式”装机容量,近两年来的增长幅度极高。2011年与2010年相比,增幅提高了109.14%;2012年(预计)与2011年相比,预计增幅将提高147.68%。

而实际上,在全球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中占据了超过70%份额的欧洲,采用的基本模式也就是“分散开发、自发自用”的模式,其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充分利用了“屋顶”来扩大光伏发电的内需。[page]

技术升级

发展薄膜太阳能技术

9月6日,欧盟刚刚针对中国光伏晶硅组件、硅片、电池等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使产量占世界60%的晶硅太阳能企业雪上加霜。面对美国的双反和欧盟的反倾销,中国光伏产业的出路何在? “薄膜太阳能之父” 拉尔斯?斯托特(Lars·Stolt)的回答是:应以技术升级应对反倾销,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新产品上找到突破口。

9日,拉尔斯?斯托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光伏企业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光伏企业在降低光伏产品价格方面的贡献巨大,降低产品价格创造了更大的市场,而扩大的市场对各方都是有益的。”他说。

面对眼下欧盟已经发动的反倾销调查,拉尔斯·斯托特认为,中国光伏产业应该将发展薄膜太阳能作为走出当前危机的突破口。在其看来,薄膜化、柔性化是世界太阳能发展的整体趋势。他表示,在美国硅谷,目前已经很少有研究公司在进行晶硅的研发,多数转而研发薄膜。

“我们相信薄膜的未来,因为它的成本低,此外,它还有温度系数好,弱光发电性强等优点。” 拉尔斯强调,“此外,薄膜的应用范围广泛,可以广泛的应用在新能源建筑一体化(BIPV)等方面。”

长久之计

产能外迁

但中国的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太甚,而且严重依赖于海外市场,确是个非常尖锐的问题。这使得中国光伏产业看起来强大无比,其实安全性非常低,海外市场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就造成中国整个光伏产业的大地震,甚至危及存亡。因此,现在看来,在产业前景难以根本好转的情形下,中国光伏企业,如果要想取得长久的生存和安全,最好的做法,就是把相当一部分产能迁移到海外,迁移到光伏产品需求的地方去,“现场生产、现场销售”。

实际上有不少光伏企业已在谋求外迁了。就在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前一天,有报道称:在准备积极应诉的同时,河北、江苏、江西等地的光伏企业,已在谋划产业外迁。某企业声称:“为了有效应对欧洲即将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带来的影响,我们不得不选择在欧美投资建厂;”某光伏企业高管表示,该公司在美国市场占据约20%的销售份额,企业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已建有工厂,未来将扩建,用于生产在美国销售的光伏组件。

把在全球已经严重过剩的产能部分迁移出去,对于中国的光伏产业和企业都是利大于弊的。首先,这样能使得由中国资本掌握的光伏产业的安全性大为上升。当中国已趋于过剩的光伏产业转移到光伏产品的主要需求地欧洲、美国以后,美国和欧洲就再也无法使用任何贸易救济手段来对中国资本控制的光伏产业制裁了,而且这些产能迁移到主要光伏市场欧美以后,从当地来看,产能并不过剩,所以盈利空间也大得多。

如果光伏产业相当一部分产能转往海外,还有另一个重大正外部性:可对改善产业和经济结构产生重大作用。中国的光伏产业,是最近若干年 才突然膨胀起来,成了“泡沫产业”的。而这是由中国独特的投资和产业发展机制造成的。这些年来,出于拉动GDP和政绩工程的考虑,不少地方政府都把光伏产业当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来优先发展。网上有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在600个城市中,有300个在着力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由此迅速建设起了100多个光伏产业基地。所以,即使光伏产业真是新兴战略性产业,这样一而起,也会适得其反。而且投资的决策和主体,本来应当是企业,而许多地方在光伏产业的大膨胀中,有形之手却成了主力。据报,南方一些企业投资光伏行业,企业自身出资都没有超过20%,大部分都是用地方政府和银行的钱。这种地方政府在光伏产业投资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后果,除了造成全球光伏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安全性极低以外,还可能导致关联企业破产、银行受损等一系列严重问题。据估算,整个光伏行业大约万亿金资金存在坏账风险。

银行辅助

龙头企业到期债务可展期

此外,针对当前光伏企业普遍存在的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困难,国家相关部委还将会同银行,对优秀龙头企业的到期债务进行展期,保证龙头企业的现金流。

其他措施还包括:要求地方政府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并纳入考核;为沙漠、荒山太阳能电站项目提供优惠;加快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发电的结合,完善法规;引进欧美先进的系统集成标准,尽快出台;改善多晶硅企业的竞争环境、调高技术门槛;要求制造企业加快科技进步、提升转换效率、提升系统集成的能力,继续保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等。

“40GW只是数字,关键还在后续配套政策。”东方证券分析师曾朵红指出,从历次的新能源目标来看,都会配套相关的政策,后续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分布式项目管理办法和东部地区的上网电价;二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在她看来,配套政策的出台将是国内光伏需求大规模爆发的信号。

不过,分析人士同时指出,我国的四大银行都是上市公司,对贷款对象的考核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对未来具备偿还能力的企业,银行才会给予支持。具体而言,一线品牌和二线的主流品牌光伏企业最有可能收到支持。而对于产能利用率低下、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思路,应该不会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