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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干:煤电联营在矛盾中发展

2006-04-13 00:00:00 《新财经》   作者: 孔明明  
          煤电联营在有条件的发电企业,特别是大的集团公司与大的煤炭企业之间更可行,这样就建立了一种互补的、长效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一种内部协调机制,可以减少煤电间不必要的摩擦,减少因为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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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