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2013-02-25 19:44:32
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1991年2月5日,美、加、墨三国总统同时宣布,三国政府代表从同年6月开始就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展开谈判。经过14个月的谈判,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了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在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以形成一个拥有3.6亿消费者,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 1993年5—6月,加拿大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1月,美国、墨西哥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2月,美国总统签署该协定,使之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由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而产生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大大简化了三国间在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上的有关手续,推动了地区贸易和经济发展。 从1994年12月起,美、加、墨、智4国领导人决定开始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进行谈判。1996年11月18日,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华正式签署了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从1997年6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将成为智利最终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桥梁。从1996年8月起,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三国也开始了通过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

此文章为会员享受服务,请您立即注册立即升级成对应级别会员,如您已经是对应级别会员请立即登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10-51915010-200


【中国能源网独家稿件声明】 凡注明 “中国能源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 未经中国能源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