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综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2007-09-21 00: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促进节能减排重大共性技术产业化示范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五个行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主要内容 钢铁、有色、石化、建材、轻...

此文章为会员享受服务,请您立即注册立即升级成对应级别会员,如您已经是对应级别会员请立即登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10-51915010-200


责任编辑: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