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涉及一次能源开发、电力系统规划和运行、水资源综合利用、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开发水电要重视以下几点。
(1) 作好地区电源和水电发展规划。根据地区用电负荷发展预测、地区一次能源规划、河流水电规划等工作成果,考虑与其他地区可能的能源与电力交换、水力发电与其他能源发电的最佳配合、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对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按照全系统整体效益最优原则,统筹安排地区电力系统的电源构成和水、火电站的建设时序。
(2) 连续开发河流梯级水电站和分片集中建设水电站群,是节约投资、加快进度的有效途径。
(3) 在淹没、移民允许条件下,在河流上游建大水库可提高全河径流的经济利用。在地形条件许可并对水资源利用有利时,可考虑跨流域引水(见跨流域引水发电规划)或集水网开发方式。
(4) 水电站建设要根据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大中小型并举,高中低水头并举。在河川水能资源较缺地区,靠近用电中心可选择有利地点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以满足电力系统调峰要求。在潮汐资源有利地区,可研究开发潮汐电站。
(5) 重视水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切实做好环境保护设计。
(6) 重视水库淹没损失,做好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并切实实施,使居民迁移后,能在新的环境中发展生产、安居乐业。
(7) 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做好水电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