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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试点新疆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0-05-24 14:04:21 燕赵晚报

资源税改革在千呼万唤中有望开始启动。新疆将在全国率先试点资源税费改革。专家认为资源税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后将提高当地财政收入,平衡东西部差距。(5月21日《新京报》)

其实,资源税并不只是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它的主要作用不仅仅在于通过增加资源开采地区的财政收入,充分调动支持资源开发和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也体现在“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中的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意义十分重大。

同时,由于我国较低的资源价格不仅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而且也不能客观地反映供求关系以及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外部成本压力,只有推行资源税改革,才能使这种状况得以改观。然而,由于资源税改革牵涉多方面的利益,必然加重资源开采企业的税收负担,导致资源性原材料和基础产品的价格上涨,而上游生产资料产品价格的上涨,也必然传导到中下游产品,进而向整体经济全面波及,形成物价在短期内上行的压力。正因如此,我国资源税改革在经济过热时由于怕加剧物价上涨,引起通货膨胀而“搁浅”,在经济下滑时又由于怕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不利于经济平衡较快增长而“暂缓”,长期处于“前怕狼后怕虎”的境地而难以开启。

新疆的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我国主要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集中于新疆,又由于其矿产资源开发率较低,牵涉到的利益也相对较少,是最适合推行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省份。在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治疆方略之际,新疆在全国率先试点资源税费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这不仅能够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使当地有更多的财力支持公共事业的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而且能够使久拖而未能付诸实施的资源税改革迈出实质性的、可喜的一步,新疆的改革实践必将为我国资源税改革的全面稳妥推进探索、积累一些成功的经验,使税收在我国“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资源税 改革 新疆 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