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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监局调研员:杜绝矿难需改革国资垄断局面

2010-05-25 09:22:05 中国经济周刊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主任调研员|潘伟尔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将煤炭行业定位为竞争性行业,但新世纪以来,煤炭行业宏观管理上一直存在着“宠”国有煤矿、“压”非国有煤矿,甚至一些地方驱逐非国有煤矿的严重情况。例如,在煤炭资源配置中,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获得煤炭开采权,可以将资源价款作为国有资本金而不缴纳现金,而非国有企业就必须按照招拍挂等市场竞争途径获得煤炭开采权,而且资源价款必须缴纳现金……

某些地方政府和某些政府部门认为国有煤矿比非国有煤矿安全,大煤矿比小煤矿安全,所以,在资源、资金等生产力要素配置和市场竞争中歧视非国有煤矿,甚至大量的“六证”齐全的合法的非国有煤矿,也要在不符合产业政策、“资源整合、提高集中度”的名义下被强行兼并。这种措施的结果是强化国有煤矿垄断市场。

那么,非国有煤矿为何给人感觉事故频发?

首先,煤矿事故统计上的偏差放大了合法非国有煤矿事故数量,将非法煤矿的事故统计到非国有煤矿身上。笔者注意到,凡是那些推行国有煤矿垄断的地方,煤矿事故瞒报的现象越严重。近两年,开始出现国有重点煤矿瞒报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现象。

其次,国有煤矿垄断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引发事故。国有煤矿要为政府的GDP政绩服务,要赶工期、赶进度,这就会出现事故隐患。同时,某些地方政府对国有煤矿事故责任的袒护也助长了国有煤矿高管不害怕出事故的心理。

第三,煤炭工业政策不稳定导致“煤老板”不敢投入。比如,矿井最小规模先是6万吨/年、9万吨/年,后来就变成30万吨/年,直至90万吨/年、120万吨/年,不达规模者就是落后生产力,就要被关闭,煤老板害怕自己的煤矿被关闭,所以对煤矿安全等不敢大量投入。正是由于煤炭资源配置的不公平,非国有煤矿才掠夺性开采,从而导致非国有煤矿事故也增加、回采率也低。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好制度能够使坏人做好事,坏制度能使好人做坏事”。

第四,国有煤矿发生特大事故的风险大于非国有煤矿。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0人以上事故25起,其中国有煤矿占23起。2007年以来的几起特大透水事故都发生在国有煤矿。这是因为国有煤矿以大中型煤矿为主且井下矿工数量多。1960年山西大同矿务局老白洞煤矿发生的煤尘爆炸事故,死亡683人。近几年,有的国有煤矿井一次下井的人数超过400人。

第五,国际上的非国有煤矿比我国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好。美国、澳大利亚等煤炭生产大国没有一个国有煤矿,但这些国家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只有我国国有煤矿的几十分之一。有人说,最近美国某煤矿不是瓦斯爆炸死亡25人吗?但人家25年才发生一起这样大的事故,而我国国有煤矿今年一个月内就发生了2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由上可见,类似王家岭矿难不是偶然。如果要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就需要从科学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入手,改革国资垄断资源性行业的落后制度。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矿难 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