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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应该再快一点

2010-05-25 16:51:17 新华网

2000年,德国出台了全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可再生能源法》。当时德国可再生电能仅占总消耗电能的5%左右。2010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了16%。如今,德国业界提出了到2020年可再生电能占总消耗电能47%的目标。面对德国在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巨大进步,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之父”赫尔曼·谢尔说:“可再生能源发展应该再快一点。”

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

“与传统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作为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推动者,谢尔分析了可再生能源的各种优势。

首先,无论是煤、石油、天然气,还是铀,化石燃料的储量只减不增,传统能源只会越来越贵。而各种可再生能源最大的特点就是取之不尽,风能、太阳能无处不在,而且是免费的。当可再生能源能够实现量产,形成规模效应,可再生能源的价格只会越来越便宜。

其次,投资传统能源并不省钱。无论是煤电还是核能,都需要经过开采、运送、分离、提炼等多道工序,更有十分麻烦的废料处理过程。每个环节都花费不菲。可再生能源,例如风能,只需要建好风车就能立刻发电。

再次,由于原料只集中在特定地区,传统电厂都是集中式的,而电能的消费是分散式的,因此传统电厂必须配备长距离输电系统。风能和太阳能则无处不在,与电能消费分散的特征一致,因此能够实现区域自给自足。这不仅避免长途输电的损耗,而且增加了整个供电系统的稳定性,降低了大范围停电的可能性。

此外,传统能源还会产生许多附加成本,除了污染环境外,各国为了保持能源独立,在政治和军事上都不惜花费巨资。例如,美国军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维护能源安全。而可再生能源对于保持国家能源独立性、稳定地区经济都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政策支持不应退缩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保证了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成长,使德国在这一领域一直走在世界前列。谢尔自豪地说,现在已经有约50个国家效仿德国推出了可再生能源法。

然而,德国内部不同利益群体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导致政府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支持时强时弱。对于德国政府的迟疑,谢尔批评其为“走走停停”。

谢尔说:“要推广可再生能源就必须避免这种状况,因为投资是有周期的,没有人会为了一年的优惠政策而做长期投资。可再生能源必须量产才有优势,‘走走停停’会抑制市场发展,从而影响硬件投资。”

此外,同是能源投资,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可以说是分同一杯羹。因此,谢尔建议最好将全部精力集中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不要再新投资任何传统能源项目。已有传统能源设施可以继续用,等待可再生能源的规模足够大时完全撤出。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可再生能源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