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网发文揭露侵吞国有资产案件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侵吞国有资产案件:2008年,平鲁区经贸局将价值为3.15亿以上“东梁煤矿”产权以1万元转让给徐海福个人。对此,平鲁区政府回应道:徐海福在缴纳1万元转让价款的基础上,同时还承接了东梁煤矿3209万元的债务。
按照当地政府的理解:“东梁煤矿”总资产3210万元,总负债3209万元,其净资产不足1万元,所以将之以1万元的价格转手给个人实在算不上贱卖。套用任志强先生的名言,这叫煤矿比白菜便宜。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一万元就可以买下一个煤矿,笔者估计当地的老头老太太也会拿着几万元跑来竞买。绝不可能出现,当地政府所说的,竞买当天只有徐福海一个人出资。
在百度输入“徐福海”的大名,笔者找到了一条非常有意思的旧闻。2003年9月,徐福海与自己的叔伯孙子徐步升因煤矿产权产生纠纷,徐福海送给某法官50万元,而徐步升送了45万元人民币加1万美元,也即53万多元人民币。最终徐步升凭借这多出来的3万元胜诉了。
看来,这几位没少干腐蚀国家干部的事情。而且一送就送五十万,比一万元的白菜价贵多了。那么在这次煤矿贱卖事件中,会不会相关人士也到处行贿呢?
毕竟傻子都知道,山西煤老板是大大的有钱。搞不好当地从政府官员到地痞流氓都分了一杯羹。于是大家这么一合计,该拿到拿,该吞的吞,从上到下,见者有份,真正是“你有我有,全都有啊”,真正是皆大欢喜,天下和谐。
笔者有一句名言:“如果一件事显得很荒谬,那一定是因为在事件背后有更深的利益纠葛。”说实话,笔者见过私吞国家财产的,但真没见过如此明目张胆私吞国家财产的。相信如果纪检部门深入调查,一定能查出几个贪官。
总之,山西平鲁的煤矿卖了个白菜价,那必然是因为有人将煤矿从左手倒到右手!两手抓,两手都很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