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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8年成交电量达1445亿千瓦时

——电力交易规模超过2017年



2018-02-28 11:01:49 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 黄蕾 马志强  

近日从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获悉,江苏省通过挂牌和双边协商方式,完成2018年度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达1445.1亿千瓦时,超过2017年全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

其中,首次挂牌交易共达成15.23亿千瓦时;售电公司正式入市,购电989亿千瓦时,占成交总量的68%。

“挂牌交易相当于双方都把需求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上亮出来,需求电量或可供电量的数量和价格等一目了然,条件合适即可双向摘牌确认。双边协商中,发电企业则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一对一协商确定交易电量及价格。”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副主任陈浩介绍,挂牌交易更容易通过市场的方式发现价格。

根据2018年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相关要求,参与2018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需拥有单机容量30万千瓦级及以上公用燃煤机组、核电机组,电力用户需获得2018年市场准入资格、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且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售电公司则需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且签约用户年度用电量总和达到4000万千瓦时以上。

此次挂牌交易中,共有41家发电企业和102家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参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分别申报电量226亿千瓦时、179.02亿千瓦时,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最终成交15.2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为372元/兆瓦时,较目前上网标杆电价低了19元/兆瓦时。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印发的《江苏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方案》,江苏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将分“三步走”,即第一阶段(2017年~2019年),放开竞争性环节电量30%~80%,交易电量规模达到1300亿~3000亿千瓦时。第二阶段(2020年),取消竞争性环节发电计划,推动优先发电计划逐步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达到4000亿千瓦时。第三阶段(2021年~),逐步放开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完善辅助服务交易机制,基本放开除优先购电权以外的所有用电量。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江苏,成交电量,电力交易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