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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清理纠正干部入股煤矿 入股不上报问责一把手

2010-06-07 13:01:31 华商报   作者: 张有效 刘宏  

近日,横山县出台三项强硬措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横山县明确规定,各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出现漏报、不报、乱报的,将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单位负责人予以问责;对被举报出的典型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这三条硬措施分别是:一是要求各煤矿开展自查入股、分红工作,企业负责人要作出不允许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炭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书面保证。二是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煤炭、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两个煤矿账务清查组,深入各矿检查有无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和分红等问题。三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重新填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自查自纠申报表》,并慎重作出不再参与投资入股煤矿的承诺。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入股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