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油气
  • 综合
  • 资源税改革细则出台 油田缴税增3.3倍

资源税改革细则出台 油田缴税增3.3倍

2010-06-08 09:36:48 乌鲁木齐在线

6月7日,资源税改革细则浮出水面,新疆有四家油田可享受资源税减征优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等四家油田均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征率。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需按全额5%缴税。

自治区地税局的统计表明,去年,新疆资源税税收共计12.3亿元,其中石油、天然气约为8亿元,占资源税总额的65%。

新疆油田公司财务处税价科科长刘力萍说:“如果今年油田产量与去年持平,以同口径衡量标准,按照实际征收率4.63%计算,一年的资源税我们要上缴11.2亿元,增加8.6亿元,比上年增加3.3倍。”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资源税 油田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