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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最高限价0.919元/度

2018-11-19 08:58:59 浏阳网   作者: 唐娇 朱明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这是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而这一政策于11月起将在浏阳正式落地实施,为广大工商业经营者发放红利。

昨日,记者从浏阳市发改局了解到,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下调转供电价格的政策,浏阳在全市范围内执行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到户电价不得超过0.919元/千瓦时的最高限价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抄见电量起。

为全市2700余户用户带来利好

转供电是指终端用户未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包括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写字楼等,它们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收取电费。

转供电电价下调后,将为全市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带来重大利好。“以往转供电价格是由市场主体和用户约定价格,价格最高时达到1.32元/度,而此次实行最高限价,相较于此前的最高价降低了0.4元/度。”市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永安镇经营图文打印店的李科是政策实施后的直接受益者。“别看我店子小,但是每个月耗电量不少。”李科说,由于店子里打印机、电脑等设备很多,用电量较大,以往电价是1.12元/度时,他每个月要交2000多元电费,“现在电价下降之后,每个月可以节省400余元,一年下来就是近5000元。”

据市发改局前期调查摸底,全市共有2700余户转供电用户,自今年9月以来,市发改局对全市转供电环节行为进行了检查规范,截至11月,浏阳目前转供电到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均已实现了价格调整。

遇加价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力价格属政府定价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在转供电环节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为确保所有转供电用户能享受到政策红利,近期,市发改局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此次重点检查的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等转供电主体单位。按照要求,转供电主体单位对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自11月份抄见电量起,电价不得高于0.919元/度。原转供电价标准低于0.919元/度的,按照相关政策调整后执行,但新电价标准不得突破原标准。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湖南省浏阳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供电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