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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案件数量为啥这么少?

2019-01-23 13:35:04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王小玲  

“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近日,在四川省法院举行的服务大局工作新闻发布会提问环节上,坐在人大代表席上的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绅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秀峰突然高高地举起了手,大声向主持人发问。“大气污染案件为什么数量这么少?”

面对武秀峰的突然提问,新闻发布会主持人立即回应,“当然,欢迎代表提问题。”

新闻发布会当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外发布近期制定的服务大局审判指导意见,其中包括《关于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的意见》。发布会除了媒体记者外,还邀请了5名省人大代表、4名省政协委员参加。

原来,武秀峰一直都关注着环境保护问题。他发现,一年多前,眉山中院审理了一起大气污染案件,当时是全国第一起污染空气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新的大气污染案件出现,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审理的案件,仍是目前全省唯一一起大气污染案件。

“我想知道,大气污染的案件为什么数量这么少?”“是没有污染空气的案件了吗?还是追究犯罪遇到障碍了?”“四川法院普遍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省人民法院如何支持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真正发挥其司法保护环境的作用?”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相关问题,武秀峰接连向在场的四川省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谭勇发“点球”。

“大气污染案件数量的确比较少。”面对武秀峰的突然提问,谭勇正面予以回应。在大气污染案件中,大气的扩散性造成证据收集难、鉴定难等客观情况,这也是与水污染、土壤污染案件的数量相比,大气污染案件少的主要原因。

谭勇表示,对于包括大气污染在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遇到的现状和困境,省人民法院也在做相关调研,并将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此外,省高院也将加强对基层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业务指导,让其有事做、有案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功能,保护美好环境。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