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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应该为发展中国家电价补贴提供资金

2010-06-12 10:16:51 新华网

在联合国2010年第二轮气候变化谈判于德国波恩举行期间,世界风能协会秘书长斯特凡·格森格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一些发展中国家正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施强制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为帮助它们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达国家应当承担发展中国家实施这种强制上网电价补贴所需的部分经济成本。

强制上网电价补贴是一种价格政策,它通过立法,要求电网运营商与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企业、家庭、个人签订长期发电合同,同时对所产生的电力进行价格补贴,确保电网及时接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使发电企业、家庭和个人获得稳定收益,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和普及。

“强制上网电价补贴已被世界很多国家证明是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有效办法,但发展中国家通常缺乏足够资金来实施该办法,”格森格说,“应当从发达国家承诺的援助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交给发展中国家政府,使它们也能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金来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高于传统能源发电的成本差额。”

他说:“德国就是这个领域的好例子,它通过实施强制上网电价补贴,有效促进本国风能、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发展,不过补贴的成本需要全德国消费者分摊。”“我们建议成立一个‘全球强制上网电价补贴项目’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有关规划,”格森格说。

格森格还认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各国来说都将是一个多赢局面,逐步采用可再生能源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一个长期解决方案,并且有助于国家保持经济技术优势,这将是δ来发展的趋势之一。

他说:“我从事可再生能源工作已有12年。我刚进入这个领域时,家人和朋友都不看好我从事的行业,当时这个领域只有为数不多的小公司。12年过去了,现在这个领域已不乏世界级大企业,我的大部分家人和朋友也都认可了我的职业,并认为它代表了δ来。”

对于可再生能源领域可能出现的商业竞争,格森格说,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全球发展,一些商业机构间肯定会有竞争,但与竞争相比,合作与发展还是该领域的主流,只要能建立起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只会促进效率提高并降低成本。

他还呼吁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在更大范Χ内逐步接纳、开发可再生能源,促进本国的δ来发展。

为期12天的联合国2010年第二轮气候变化谈判5月31日在德国波恩启动,182个国家和地区的约4500名各界代表与会。这是去年年底哥本哈根会议后,联合国气候谈判各方首次展开实质性磋商。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价 补贴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