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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电站从沿海迈向内陆

2010-06-18 08:57:22 深圳商报

据中国日报报道,记者从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获悉,近日,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与黑龙江省的海林市、方正县、通河县人民政府签订《核电站选址及开发合作协议》,标志着黑龙江省首座核电站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目前,该项目的规划工作已经展开,专家组正对海林市、方正县、通河县的四处备选地址进行论证,以最终确定核电站的建设地点。

据了解,根据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与海林市、方正县、通河县三地政府的协议,本月初,核电审查专家组对候选厂址进行了实地勘察。经分析、论证和比较,专家们初步拟定黑龙江省境内松花江、牡丹江流域的通河一屯厂址、通河县民生厂址、方正县侯印厂址和二道河子三站厂址作为初可研最佳厂址。最终的核电站建设地点还需专家组在综合分析河流水系概况、水文条件、气象条件、人口分布和环境相容性等因素后确定。

据《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到2020年,我国将新投产核电装机容量约2300万千瓦,也就是说将有23个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投入运营,并网发电。《规划》指明核电站的选址,将从广东、浙江、山东、江苏、辽宁、福建等沿海城市中优先选择,但也已开始从沿海向内陆迈进。一些内陆省份也纷纷向中央申请建设核电站,湖南、四川、湖北、江西、安徽等省都提出了建设核电站的计划,并努力争取。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比较完整核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为推进核能的和平利用,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务院做出了发展核电的决定,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核电从无到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自1983年确定压水堆核电技术路线以来,目前在压水堆核电站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能力,为实现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核电站 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