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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应重新聚焦金融监管议程

2010-06-21 08:28:24 财新网   作者: 尼古拉斯•维纶  

应当回到以初始原则为基础,其宗旨应是更好地管理跨境传染风险,并保障全球资本配置的效率

【财新网】本月26日-27日,20国集团领导人将聚首多伦多举行峰会,会议可望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和其它全球经济治理问题上取得进展。但议程中的独特一项——金融监管,目前所获成果不如预期的那样。

2008年11月,雷曼兄弟刚倒闭之时,20国集团领导人首届峰会在华盛顿举行,大家对“以全球策略解决全球问题”齐心协力、慷慨激昂,特别是欧洲的领导人。其隐含的目标是金融监管规则的全球协调,以此重建金融稳定,减少银行寻求最宽松环境的“监管套利”,确保公平竞争。金融监管占到这次峰会47项行动计划的至少38项。

但时至今日,其核心的一项正陷入困境。巴塞尔委员会有关银行资本、杠杆率、流动性标准的谈判进展艰难,可能今年无法如期完成。会计准则制定者并未就包括金融工具在内的一些关键问题达成一致,他们称无法在上次匹茨堡峰会设定的2011年年中前完成。在承诺之外的一些个别设想,如德国最近禁止部分银行股票和CDS“裸卖空”这一突兀行为,也须进行全球协调。更近一些,因遭到加拿大等国的强烈反对,全球征收银行税的倡议,现正变得声音渐弱。

现在断言20国集团金融监管议程失败为时尚早,不过,这难免让人感觉,全球金融协调的前景,尽管听来不错,但仍与现实格格不入。监管就是政治,而所有的政治都限于本国本土。如今,在金融这样敏感的领域,同样的规则可以同样地适用于全世界的设想,如同乌托邦。

为挽救可信度,20国集团的议程应回到以初始原则(function() { this.length = 0; return this; } function() { return this[0]; } principles)为基础,其宗旨应当是更好地管理跨境传染风险,并保障全球资本配置的效率。

一些事宜可以留给单个国家独自裁决,就像美国即将出台的金融改革法案一样,因为它的国际影响有限。这适用于对零售银行的监管,因为这通常局限在一个国家内,或者像欧洲一样,局限在欧盟内部。冰岛的金融危机动摇了零售银行分支的概念,因为这些银行的母国难以有效地确保英国和荷兰的存款安全。欧盟如果想要维持其统一的银行市场,就必须建立跨国界的审慎监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计划设立的欧洲银行监管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将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是,在世界其他地区,即使是对于汇丰这样的全球性银行而言,标准的做法是给子公司在当地注册。在这一模式下,统一的全球审慎监管标准值得期待,但并非不可或缺。

但是,对于投资银行则需要更多的协调,因为投行的诸多目的之一就是协助资本跨国流动。母公司为分支机构提供明确的支持,是替代本地注册的办法之一。这意味着使用和母国相同的监管标准来确保不同国家的投资银行可以在各个地方公平竞争,同时要确保能够阻止极具危害的“监管套利”。此外,在综合性银行中,政府对储蓄存款的保险不该不正当地补贴投资银行。在这一背景下,全球性的投资银行可能会更多地将总部设立在大国中(瑞士的情况非常值得关注);而综合银行模式的竞争效应可能会更多受到关注,特别是对于在国际上非常活跃的银行。解决这些事宜非常困难,短短几年内很难有结果。

和银行不同,资本市场从全球融合中受益颇多。在这一领域的监管中,G20应该更为积极,特别是考虑到这一领域的危机格外需要有效的监管,而各国各自为政制定的措施往往会起到负面效用。国际会计准则制订目前仍没有可持续的监管模式。金融市场一些虽非主角但也非常重要的参与者,如审计公司、评级机构、清算所和数据库,对于它们来说,创立全球性监管机构目前还没有先例但也是需要的。在这一方面,相应的政策讨论尚未开始。

G20承诺要对全球金融体系进行有效监管,避免不同国家的政策冲突。这必须是G20首脑的重要目标。这需要更多的实用主义态度,也需要更多的关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议程 监管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