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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促节能减排 严格控制钢铁产能

2010-06-21 14:07:00 赛迪网

6月21日消息,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就多个钢铁行业的重要问题做了详细表述。


《意见》指出,要切实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坚决制止以淘汰落后产能等名义擅自建设钢铁项目。其中,"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极为引人关注。


《意见》明确,要严格税收征管,清理和纠正地方擅自出台的对钢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努力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完善和落实土地使用、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的生产成本。中央财政要加大对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挂钩等。此外,《意见》表示对淘汰落后工作完成情况不同的地区差别对待,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地区实施先拆后建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综合平衡后可优先予以核准。


《意见》表示,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各地方政府继续推动本地区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要争取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


《意见》提及,"对国有钢铁企业因重组出现阶段性经营绩效下降和负债率上升等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在确定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目标中作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减排 国务院 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