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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矿继续加大雨季防灾力度

2010-06-28 08:57:38 中国煤炭网   作者: 邹文华 谢志敏  

近期,福建省大部分地区普降大到暴雨,由于部署及时,各地防范措施得力,截至6月23日,全省煤矿无人员伤亡情况。但由于本轮强降雨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新罗、漳平等地煤矿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经初步统计,全省煤矿财产损失约3800万元,其中新罗区5家煤矿因强降雨停电造成淹井。

此次强降雨给福建煤电公司造成损失逾千万元,其中直接损失400余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全力组织灾后恢复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龙潭、苏一两矿停产采区已复工生产;培丰、翠屏山矿已组织人员下井,开展复工前的安全大检查,并陆续恢复生产;其他矿井总体平稳,生产未受大的影响。

强降雨期间,福建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均高度重视,层层部署并落实煤矿防范暴雨洪水各项安全措施。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副省长李川等分别就做好雨季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福建煤监局于6月14日紧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雨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强降雨期间矿区安全生产动态。各地采取了停产撤人等必要的避险措施,龙岩市除市属北山煤矿外的所有乡镇煤矿、三明市和泉州市所有乡镇煤矿均于14日开始全面停产撤人。各地加强了强降雨期间的巡查督查,龙岩市各县(市、区)煤行办按片区组成巡查队,对所有矿区进行巡查;三明市煤管局组织2个检查组,分赴大田、永安、清流、将乐检查煤矿企业执行停产撤人制度情况和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抽查了7个矿井。各地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所有救护力量24小时值班待命,随时应对强降雨造成的突发情况。

为防止强降雨和雨季期间补给水充足引发水害事故,福建煤监局拟于近日派出督查组赴各重点产煤县(市、区)开展专项监察。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防灾 福建 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