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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5月城市空气质量

2010-06-29 09:02:10 中国环境报

 

山东省环保厅日前召开今年5月份城市空气质量调度会,通报全省空气质量状况,并听取5月份城市空气质量良好率列后5位的市、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最重的5个点位所在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等。这是山东省首次正式通报、调度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据了解,为强化地方政府改善空气质量的责任意识,山东省环保厅出台了《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和调度制度》,自今年5月起,每月对全省空气质量良好率列后5位的设区市,以及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最重的5个点位及所在市区实施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对连续3个月空气质量良好率和点位污染程度仍未得到改善的设区市,省环保厅将约谈市、区领导。

山东省环保厅巡视员张晓东在会上指出,政府要对环境质量负责,要把促进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作为民生工程抓好抓牢,否则将对不起老百姓的信任和期望。要痛下决心采取硬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包括对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关停;引导用能企业改用清洁燃料;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和汽车尾气治理;严格环境准入,对涉及二氧化硫、粉尘排放的项目,在监测点位周围5公里甚至10公里以内从严审批;加强绿化,扩大水面,进一步增加环境容量;抓好秸秆禁烧,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张晓东强调,各市要加强领导和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区委书记、区长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保障空气质量的合力。对空气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设区市,省环保厅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空气质量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