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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运用环保法庭“治疗”污染顽疾

2010-07-01 17:23:51 新华社

距离亚洲最大的瀑布黄果树瀑布约50公里的红枫湖景区,导游何小艺用手从湖里舀水喝了几口。她笑着对游客们说:“如果是3年前,我可不敢直接喝这里的水。”

作为贵阳市360多万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地,红枫湖几十年间饱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污染,水质一度逼近劣五类。2007年,贵阳市在红枫湖边上成立了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决心用法律手段“治疗”污染顽疾。

首先被送上环保法庭的是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这家贵州省最早的大型化工企业之一堆放在红枫湖上游的磷石膏废渣近300万吨。由于企业没有修建相应的防水、防渗等处理设施,影响红枫湖水体,导致磷含量超标。

环保法庭庭长蔡明说:“判决生效后,这家企业不仅拆除了磷胺生产设备,而且修建了防渗膜,清理了磷石膏废渣。这意味着红枫湖上游的主要污染源被彻底堵死了。”

贵阳市环保局监测表明,2009年底,红枫湖水体中总磷含量比2007年底下降了57.2%,水质明显好转。此前,为了该公司的污染行为,贵州省环保厅曾经下达了超过10次限期治理通知书,污染状况依然没有改观。

这家企业所在地是贵州省安顺市,受到污染的红枫湖则属于贵阳市。不同区域的行政隶属,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使贵州省环保厅给予这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如一纸空文。

贵州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可说: “10多年来,贵州一直试图通过行政手段,甚至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机构,以彻底解决这家企业对红枫湖的污染问题。但是,失败了。”

污染企业能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和百姓就业作出贡献,这使得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一些追求GDP作为政绩的地方政府,难以有足够的动力严厉打击企业污染行为。

贵州省环境监察总队长助理陈松说:“贵州天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案件说明,对于当前一些企业来说,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用行政处罚手段已经不足以威慑他们的污染行为。”

贵阳市通过环保法庭解决企业污染问题的成功案例,被认为是在针对污染企业旷日持久的战斗中,法院系统开辟出的一条新战线,引起了全国范围内对环保法庭的关注和效仿。

继贵阳之后,昆明、玉溪、青岛和无锡也设立了环保法庭。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布,将在全省范围内陆续推广建立环保法庭。

2009年,中国最大民间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分别在贵阳和无锡就有关环境污染问题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都得到了环保法庭的受理。督查诉讼部主任马勇说: “环保法庭提供了化解日益严峻的环境矛盾的新渠道。可以肯定的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污染企业法人坐在被告席上。”

截至今年5月,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共计受理各类环保案件243件,其中刑事案件194件,235人因破坏环境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观察家认为,随着公民环境维权意识的提高,中国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积累的大量环境矛盾,正成为威胁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厦门、广州、湖南等地,已经发生过因为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这是当前中国必须正视和面对的挑战。”中国著名环境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树义说,“环境法庭的诞生,是中国环境案件不断增加的客观要求。”

据介绍,目前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设置了约270个环境法院或环境法庭。王树义正在筹办将在中国召开的以环保法庭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

王树义说:“通过环保法庭,有效化解矛盾,使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及时救济,不仅可以使污染企业受到惩罚,而且有利于中国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中国 环保 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