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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9月7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第102号公告,文件指出海关总署决定优化包括全钒液流电池、锌空气电池等电池产品、1千伏<额定电压≤35千伏的电缆、80伏<额定电压≤1000伏电缆等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全钒液流电池,锌空气电池,电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