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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与中华电力签署补充协议

2010-07-08 09:03:27 中国电力网   作者: 王小春 高亮  

7月2日,广东电网公司与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在广州签署《2010至2011年供电合同补充协议》,将原有合同条款“每月转供电量不超过同期购电量”变更为“全年转供电量不超过同期购电量”。该转供条款修改,将使广东电网公司能充分利用中华电力的网络,提高深圳供电能力,基本满足下半年深圳的转供电量需求。

6月份以来,受高温天气等因素影响,深圳供电形势趋紧。6月22日,深圳电网负荷创年内新高,达到1128万千瓦,较去年增长9.62%。深圳鹏城站片和深圳站片负载较重,5月份最大转供负荷已达45万千瓦,度夏期间预计需转供50万千瓦负荷,电量为2.5至3亿千瓦时。

2010年受香港政府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限制,中华电力公司售广东电量限值为18亿千瓦时。受原有合同转供电条款影响,深圳地区每月转供电量只有1.1亿千瓦时左右,平均每天可转供电力约15万千瓦。如不能充分使用中华电力网络的转供能力,即使在全网供需平衡的情况下,鹏城片因网络原因仍将会出现20至25万千瓦左右的供电缺口。

为充分使用港电转供能力,广东电网公司与中华电力有限公司进行了反复沟通,提出将原有合同条款:“每月转供电量不超过同期购电量”变更为“全年转供电量不超过同期购电量”的灵活方式,得到了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经评估,今年前5个月转供电量仅为3亿千瓦时,余下的15亿千瓦时转供电量可基本满足下半年深圳的转供电量需求,能有效缓解鹏城站和深圳站的供电压力。

在7月2日的签字仪式上,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赖佳栋、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金基民,中华电力市场及客户服务业务部总监周立文,深圳市市委委员、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殷勇等见证签字仪式。中华电力公司营运总裁潘伟贤、公司副总经理罗辑分别代表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在协议上签字。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广东 中华 电网